坏血 第13节(2 / 2)
丁珂写起作业:“碎尸案一般发生在你这种想法的人身上。”
章苗苗叹口气:“是啊,男人渣女人,最多被骂渣男,女人渣男人,就是行李箱下场。能不能有女同胞争气完成反杀啊!”
“别呼吁这个。”
“啊?”
“男女天生力量上的悬殊,怎么反杀?给女人灌输勇敢制胜的思想,就是把她把火坑里推。这种案子是会引起公愤,但总会被遗忘。两年前的丁珂就是例子。”
章苗苗细琢磨她的话,觉得有理,同时也气,“没办法吗?”
“有。女人智慧水平略高于男人,所以抢他们的饭碗,成为他们的老板,当你能决定大部分男人的前途,即便有极端者出现,其他人也会为了自己的利益把他解决掉。”
丁珂一心二用,一边写作业,一边脱口而出。
章苗苗眉头一皱,觉得不简单,拿个小本本过来,“姐你说慢点,我记个笔记。”
丁珂知道她又无聊了,网上下单两杯奶茶:“你去门口取。”
章苗苗脸一垮,阴阳怪气得可爱:“怎么有个女孩那么懂得拿捏我?这个女孩也太厉害了!”
丁珂浅浅一笑,没搭话。
李暮近上学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难得参加专项训练,被当成稀有物种看了半天。当然是被老师看。
女人之间互相羡慕,面对比自己漂亮、优秀的人,第一反应是自卑。
男人不同,男人只觉得自己最牛。
他们看李暮近,就觉得是一个没三两腱子肉的狗屁富二代,仗着有点闲钱、长得白净儿就目中无人。
所以他们不爱看他,课下也只有孙礼去跟他说话。
孙礼笑起来有两个梨涡,说话温声细语,像是开朗版束睿。
“一起吃饭吗?”孙礼对李暮近说的第一句话。
李暮近一身白色运动装,长袖、短裤、联名球鞋,中装白袜子盖住脚踝。头顶上鸭舌帽衬得脸更小,有点像男高,像他两年前。
“有什么吃的?”他也确实饿了。
孙礼给他推荐:“南门那趟街有一家烧鹅,是詹城一绝。”
李暮近同意了。
两人一路走向南门,脑袋包着白绷带的于泰从人工湖方向骑车过来,看见李暮近,一下变了脸,脚踩地,刹车。
孙礼跟于泰打招呼:“几天不见脑袋摔了?”
于泰咬牙、眯眼,死盯着李暮近。
李暮近甚至没有停步。
孙礼也没跟于泰多说,边跟上李暮近,边回头挥手:“晚上去你宿舍,想吃什么提前发微信。”
于泰就问了句:“你现在去哪儿?”
“带新同学吃烧鹅。”孙礼说着加快步子。
李暮近刚出校门就看到付知之几个在等他,付知之上来就勾肩搭背,嘴边叼着烟,手指转着车钥匙:“今天走这么阳光的路线吗?怎么那么渗人呢?”
付知之身侧是他在詹城交的朋友,带来给李暮近认识的。
可能交友文化不同,这几个人脸红脖子粗,一身烟酒气,上来就骂骂咧咧的。
穿得前卫、嚼着槟榔的微胖眼镜男,拿下巴点点李暮近,问付知之:“这就你最好兄弟?怎么跟个标本似的,上过花花公子杂志?”
他的同伴笑得肩膀抽搐:“傻逼,你听过爷们上花花公子的吗?人哥们儿是男的,就是长得太白了,像娘儿们。”
胖哥点头:“奥奥。是,花花公子是给老爷们看的杂志。”说完突然倾向李暮近,带着酒气的烟雾吐了他一脸,“嘿,你看吗?你不会只看少女漫画吧?”
“哈哈哈!”他们同伴笑得豪放。
付知之冲他啧下嘴:“朝哥玩笑开的,我带你找我兄弟,是说我们人生地不熟,多少罩着点,咋还调侃起来了?”
眼前几人在詹城开网吧,认识朋友不老少,付知之偶然认识,觉得多少是条人脉,以后李暮近在这边有事不至于回去再跟老爹低头,没想到这帮人以貌取人,上来一通让人不舒服的话。
矮瘦的一个这时说:“交朋友嘛,开两句玩笑都不行怎么交朋友啊?”
胖哥瞥过去:“真你妈的扫兴,外地人就是没点儿规矩。”
一直嬉皮笑脸的寸头说:“先问问我们新朋友,狐月湾请一顿烧烤,以后就是兄弟了。别说我们敲诈你啊,换个别人都是鸿儒楼开席的,也就你小子长得白净、帅气。”
胖哥冲他笑:“你妈的你个骚货,骚起来男的都不放过。”
他们说着方言,玩笑带着点詹城又梗又噎的说话方式,是李暮近和付知之的认知盲区,孙礼听得懂,但觉得不太礼貌,尤其李暮近一直不说话,他本着东道主的身份,上前劝了几句:“别拿娘儿们不娘儿们的玩笑呗?既然都是朋友,那好好说话嘛。”
他态度挺温和,但还是被胖哥搡了个跟头。
“咝——”孙礼一屁股坐到地上,张开手一看,小石子楔进了掌心。
胖哥扭头问付知之:“这个不是兄弟了吧?”
付知之也有点恼了:“差不多得了吧?喝顿酒觉得投机,带你们见我兄弟,你们怎么有点不识好歹?”
胖哥几个不乐意听,弹掉半截烟,歪脖子靠近:“怎么的付老弟,不是你孙子似的求我们那会儿了?以为请一顿饭就跟我们打成一片是怎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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