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九章 火拼(1 / 2)
虽然我不知道常姐在生什么气,但是我也知道常姐一向脾气很好,忍耐性也不错,如果我莫名其妙的生气,只能说明我哪里做错了。
我没有过多的说什么,也没有向常姐问个究竟,有的时候我觉得生气也是一个过程,很快的,慢慢气就消了,我没必要去打扰一个人自然生气的一个过程,形同一个人成熟的过程。
我没有看报纸的习惯,当然也没有看电视的习惯,这两种情况对我来说都是坏习惯,我喜欢看书,看书对我来说像是人生漫长的旅途,虽然我是一个混黑道的,尤其是在夜总会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
昨天晚上我另外的看电视,不看电视还好,一看电视,真的吓了一跳,电视里正在播放一则新闻,而且是在我还没睡着的前半个小时发生了。
夜色阑珊与本省最出名的夜总会,名字取得更有意思,叫暗夜虞美人。
这两所会所发生的乱战,后来据说在半途中,华仔夜总会也加了进去。
当然,这都是后来听说的,刚开始的时候,新闻并没有包含这些,我只是看了一点。
夜色阑珊夜总会,这可是出了名的夜总会。
自从张华强的老婆死了之后,他的岳丈接手了月色阑珊夜总会,我对夜色阑珊,夜总会就多了几分觊觎之心。
也说不上是觊觎,我是光明正大的想要这所夜总会,对我来说,这种夜总会是一笔很稳定的收入,可以收获几个亿,还有一种是事业上的成就。
如果收获了夜色阑珊夜总会在一定的名义上来说,占据了社会一定的地位,这份社会地位象征着一个人的权利,还有一个人该得到一些荣誉。
当然我是个混黑道的,虽然我是个混黑道的,但是也不排除我对名利的追求,人生在世,熙·来熙往,总是为名追逐,这也不为怪。
谁要是跟我说他一生两袖清风,好好的活着,不曾为名利所惑,我只能说这个人是个穷鬼,要么就是个天生富人。
只有这两种人才会对名利无所谓,第一种并非是看破了,而是因为他无能为力,第二种是因为他已经拥有了,所以不在乎。
我不是这两种的任何一种,我这个人能力不大,但是我肯刻苦,我肯钻研,拥有科学家一样的精神,在面对黑道社会这么复杂的生存环境,我依旧顽强的如墙缝中的一朵常姐,丝毫不逊色的活了下来。
虽然在墙缝里活得不是很好,把自己挤的瘦骨嶙峋,活像一个穷鬼,但是目前这个样子我还是比较满意的。
出现了这么大的事情,我第一个反应就是夜色阑珊,夜总会的老板有没有死掉?
我关心这个并不是我这个人有多低级有多龌龊,这是本能的反应,你无法否认。
我承认了这种本性的存在,于是很坦然的面对了这个现实,但第二天一早,我不辜负我自己心中所想,想了一整夜,也没有来得及顾及常姐此时闹脾气的心情。
没有出乎意料之外,很多记者都蹲守在夜色阑珊夜总会的外墙,用宽大的摄像机猛烈的拍着闪光灯到处闪着,像雷雨天气,雷雨交加的夜晚。
我把车开到附近,距离那里不过几十米远的距离,那里很多车辆停在那里,有记者的,还有很多看热闹的,当然我也是其中之一,我不单单只是看热闹,我还在想着这个夜总会的老板有没有出现。
我对夜色阑珊老总一直很感兴趣,想一睹真面目。
据说这个男人是一个很威武的男人,虽然年纪不小了,但是老当益壮,在外面切成群生的孩子足足有一沓。
所以张华强的老婆对他来说,她仅仅只是其中之一罢了,但也比其他孩子强的,就是她是名正言顺的大老婆生的。
我顺着昏暗的灯光看过去,这天早上总是起雾去的,这个城市的污染太厉害了,就算是在早上都朦朦胧胧的,看不清楚路灯,依旧忙碌的工作的早上11点才停歇。
一个男人抽着烟背对着我,抽着雪茄,我看得出来那根雪茄的味道应该不错,从雪茄的形状还有颜色上是可以辨别他的高级度。
男人抽着烟背对着我,神秘极了,如果不是早上的话,又看不清楚,我会以为这是一个身材相当不错的男人,所以我也是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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