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这里有你(2 / 2)
夜还未深,这座边城的街头已经寥落。不远处只有一摊流动大排档,丈夫在卖力炒菜,妻子一声接一声地吆喝,希望在收摊前多单生意,又不忘拿起并不干净的毛巾,替丈夫擦汗。
他竟然有些眼红。
站在街头,他抽完一支烟,迷雾升腾里藏着一双苦涩黑眸。
他想起她抱着他,语气温柔地说,程队,辛苦了。
还有她说,程立,我喜欢你。程立,你这么好,我不该喜欢你。
他不想承认,她离开时放弃的表情,像一把钝刀子割在他心口,一抽一抽地疼。
手机振动,他接起来,那头是刘征明:“程立,明天跟我去省厅开会。”
他应了一声,挂掉电话,戴上头盔。摩托车低沉的轰鸣划过夜色,渐行渐远。
北京的春天,仍带着清冽的凉意。走出航站楼,迎面而来的风吹乱了头发,沈寻停下来扎了个马尾,就看到李萌的车滑到眼前。车窗下沉,露出一张精致的面孔,红唇黑发,惹得一旁等车的人也纷纷注目。
“北京欢迎您。”李萌冲着她一笑,千娇百媚。
沈寻拉上车门,把背包往后座一扔,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靠在前座上。
“什么情况啊,灰头土脸的,”李萌边踩油门边瞥了她一眼,“知道的清楚你是出差采访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沦落红尘历尽沧桑呢。”
“你说你一卖广告的什么时候学会咬文嚼字了?”沈寻轻嗤。
“卖广告的怎么了?”李萌被气着了,“要没我们努力工作,你工资谁发啊?哎,我说你这人犯什么病啊,一回来就呛我。哦,难不成是没能拿下程队,欲求不满了?”
沈寻瞅了她一眼,没说话。
“我跟你说,不要着急,来日方长,”李萌把饮料架上的奶茶递给她,“你不是还要回去嘛,你先帮我把沃森ceo的专访做了,我一路护送你回云南都行。”
“专访时间定了吗?”沈寻问。
“明天晚上或者后天上午,具体时间他们今天会确认。人家ceo去年达沃斯论坛的时候对你印象非常好,点名要你采访他。沃森去年给我们投两百万,今年有意向签一个翻倍的框架,接下来全靠大姐你了。唉,五百强就是财大气粗。”
“也不见得是靠我,他们今年的战略重点定在中国,本来就有宣传推广的需求。”沈寻吸了口奶茶,慢条斯理地嚼珍珠,“你怎么会想起来买奶茶?”
“关键我们也未必是唯一的选择啊,所以周总一听对方提你的名字,立马让我跟郑老师提让你回来援助。至于奶茶,”李萌扬起嘴角,“我估计你在追爱的过程中心里苦,给你加点甜。”
“我谢谢你。”沈寻低头,狠狠喝了一大口。
程立从省厅开完会回到景清,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他先回了趟办公室,看到沈寻桌上干干净净的,没有电脑,也没有她喝水的保温杯。
“小美,她人呢?”他问。
“寻姐吗?”王小美惊讶地看着他,“她早上就回北京了啊,你不知道?”
程立一怔,随即黑眸微沉:“我知道,忘了。”
他走到自己办公桌前坐下,摊开笔记本,开始梳理今天的会议内容。
二十分钟过去,握着的笔还是停留在刚开始写下的那行字。手边是王小美沏上的茶,他惯喝的金骏眉,却不知怎么变得格外苦涩。
他面无表情地看向外面那张空无一物的桌子和那把空着的椅子。
窗外,开始淅淅沥沥下起了雨。从天亮下到天黑,从大雨如注到润物无声。
一盏台灯照亮小小角落,办公室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敛住心神,专心对待手里的档案。
手机屏幕亮起,他心里一动。拿起来看,是新闻app的整点推送。
门口传来两下敲击声,是刘征明。
“对了,今天一直开会忘记跟你说了,沈寻单位领导说有要紧的事需要她回去一趟,不确定还回不回来,不过我想你应该知道吧,”他在门边打招呼,“还没吃晚饭?”
“嗯,没觉得饿,你先走吧。”程立抬眼看向他,语气淡淡的。
刘征明点头,临走前嘱咐了下:“当心身体,伤还没好呢。”
程立放下手中的笔,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递到唇边,低头点燃,深深吸了一口。
——也许我喜欢你,只是我老毛病犯了,一直想寻找新鲜刺激,想找一个让我停留下来的理由。
脑海中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
烟雾升腾,他眯起眼,瞅着手里的卷宗,自嘲一笑。
这些嫌犯的名字里应该再添一个——沈寻。
案情复杂,情节严重。也许,最终会成一桩悬案。
沈寻再回景清,已经是三天后。沃森那边急着要把专访发出来,她就干脆留在北京,把这件事处理完才离开。
从机场到景清,需要将近一个半小时。不过几天,高原炽烈的阳光,竟让她有种久违的感觉。
车开到一半路程时,速度慢了下来,停停走走。
“堵车吗?”她问司机。
“前面收费站临检,估计是禁毒大队收到什么线报吧,”司机很有经验地回答,瞅了下后视镜,“排了这么长的队,真有运毒的,估计插翅难飞了。”
“哦,”沈寻轻应了一声,转而心念一动,从背包里拿出相机,“师傅,我下来走一段,你到收费站再接我吧。”
“好吧。”司机虽然觉得有点奇怪,但还是同意了,还不忘叮嘱,“姑娘,你不要乱拍啊,禁毒大队那帮人规矩挺多的。”
“嗯,知道的。”她点头一笑。
收费站已经不远,沈寻走了七八十米,就看到收费岗亭旁一道挺拔高大的身影。
程立穿着黑色夹克,戴着墨镜,英气逼人。午后的阳光为他的侧脸镶上淡淡金边。沈寻想起来,这令人眼熟的画面,大概出自年纪比她还要大的《壮志凌云》,二十多岁出头的阿汤哥从战机上下来,蛤蟆镜下一张豪情万丈倾国倾城的容颜。
她望着望着,嘴角忍不住绽放笑容,怎么也收不住,像个傻子一样,忘记矜持,忘记负气。
他没有看到她,转头和同事说话。
她举起相机。
突然间,一记炸响绽开,像是哪个调皮孩子点了鞭炮。沈寻跟着手一抖,就听见有人在喊:“是枪!”
又是一声响,沈寻几乎条件反射地同时按下快门,定格的图像里,年轻警察被子弹贯穿的肩头绽放出血雾,融在阳光里,洒出残酷的艳色。
尖叫哭喊声此起彼伏,长长的车队,一时间退无可退,一辆辆车里的人们乱作一团,生怕自己成为枪下无辜亡魂。
“退后,找掩护!”程立暴喝,抬手射击压住对方,一手迅速将伤员拉到警车后方。
江北靠在他旁边,额头上冒出一层汗:“特情没说有枪。”
“你按住他的伤口,等救护车来。”程立把伤员交给他,起身绕到警车一侧。
“老大,那儿有个孩子。”张子宁指了指一个方向。
离他们二十米远的路边,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站在那里,像是吓傻了,拼命地哭,他裤子还没穿好,大概是刚才下车来撒尿。
“在对方射击区,太危险了,”张子宁抹了把脸上的汗,“我去把他抱走。”
程立抬手按住他肩膀。
“我去。”他利落出声。
他正要起身,对面突然闪出一道白色的身影,冲向了那个孩子。那一瞬间,他的眸色骤然一沉,随即低喝:“子宁,掩护!”
又是一阵绵密的枪声。张子宁余光瞥见那个抱孩子的人,也是脸色一变:“寻姐?”
只见一发子弹就在她脚边炸开,扬起尘土,张子宁的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再看一旁的程立,他侧颜紧绷,神色也是异常难看。
眼看沈寻带着孩子连滚带爬地躲到一辆车后面,张子宁才呼出一口气,但转眼又差点被吓得心跳停止。
只见她向前探身,似乎想要往前够刚才掉落的相机。
程立内心暗骂了一声,黑眸紧紧盯着不远处的女人,胸口急速起伏。
但她似乎不管不顾,一心要拿到那个该死的相机。
他咬牙,心里测算了下距离,低声吩咐:“子宁,掩护我。”
下一秒,他冲出掩护区域,飞奔向沈寻的方向,几乎同时,子弹从他身侧掠过,他拎起相机,就地打个滚,躲进车侧面,动作一气呵成。
张子宁看得心惊肉跳,握枪的手心满是汗。
狙击手这时已经到位,在警告无果的情况下利落扣动扳机。一记枪响,毒贩车里传来一声惨叫。半分钟后,有两个人举着手下了车。张子宁和几名警察迅速冲了上去,把他们压在地上拷住。
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沈寻看着眼前坐在地上的男人,说不出话来。男孩的妈妈来带走孩子,连声道谢,沈寻摆摆手,只觉浑身发软。危险解除,她才有些后怕,察觉自己整个人都在颤抖。
程立咬紧牙关,狠狠地盯着她,一双黑眸里起了红雾,他脸上满是汗和灰尘,让他整个人更显得野蛮和危险。
“沈寻,你真行,”他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字句,“你以为你是谁?英雄吗?你是不想活了吗?为了一个破相机,连命都不要了?”
“我离那孩子近……没想太多。”她被他的怒气吓到,忐忑地开口。
“你脑子进水了吗?我需要你多事?你知不知道你慢一秒,我就得给你收尸了?”程立胸口的火越烧越旺,“你不是滚回去了吗?为什么又回来?”
沈寻看着他,却看到那双黑眸里,清清楚楚的惊慌和恐惧。
原来,他也会害怕吗?他是在为她担忧吗?
这一霎,她满心酸楚。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她想开口,却发不出声音。有什么哽在喉中,堵在心口。
见她不说话,他怒意更甚:“你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别让我再看到你!”
她却笑了,水亮的眼眸里映着他的身影。
沈寻身后,是蓝天白云,是远处连绵的田野。人声嘈杂,车队又开始挪动,一旁的汽车也驶开。只剩他们留在原地没有动,仿佛电影画面里乱世的一场久别重逢。
他不知道,原来她一个轻轻浅浅的笑,也可以令他惊心动魄。仿佛沉沉乌云,被撕了一道口子,阳光一点点渗入,最后明媚得一塌糊涂。
“沈寻,”他唤她,声音低哑,“你回来干什么呢?”
回到她的世界不好吗?他已经不想再承受失去的痛苦。
“因为这里有你。”她轻轻答。
我之所以寻觅远方,是因为远方有你。我之所以留在此地,是因为此地有你。平淡而漫长的岁月里,总有什么让我们徘徊、困惑、疼痛、不知所措,原来,是遇到了爱。原来,是我遇到了你。
他看着她的眼,好深好黑。
看得她低下头,望着他手里的相机解释:“这个相机是我爸送给我的,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
她都不敢再看他,像只犯了错的小宠物,温顺可怜。
程立无声地叹了口气:“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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