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最该禁的毒(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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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脸一烫,嘴上却不认输:“好看,要给钱吗?”

“怎么老跟我谈钱,是觉得免费的服务不到位?”他轻笑,低头吻了下来,伸手扣着她的后脑,贴着她的唇缓缓吮咬,温柔辗转,缠绵许久,直到她几乎喘不过气才松开。

“好吃吗?”他又问,嘴角扬起邪魅的弧度。

“不理你了。”她要起身离开床,却被他长臂一勾,又困到他的怀里,后背紧紧地贴住他滚烫的胸腹。

感觉到异样后,她浑身一僵。

她蹬着脚把他往薄被外头踢:“出去,色狼!”

他低头咬住她粉嫩的耳朵,声音越发暧昧:“还没进去呢,怎么出去?”

沈寻听了这话,简直要疯掉。还没有时间抗议,就已经被他压在身下。

“程队是不是太不节制了?”她伸手抵住他的胸膛,作苍白的提醒。

他却俯下身,在她耳边暧昧出声:“一会儿受不了的时候,叫我三叔,我爱听。”

她顿时满脸通红,侧过头不看他。

程立却捏住她的下颚,把她的脸扳正,深深地凝视她。

“乖,让我好好看看你。”

长指落在她的额头上,一路向下,仿佛在仔细勾画她的眉眼,用心铭记。

“寻宝很喜欢我?”

“不是很喜欢。”

“嗯?”

“我爱你。以前没有爱过谁,但是我爱你。”

“我有什么好?”

“再不好,也是我爱的程立。我这辈子最爱的程立。”几乎是孩子气的宣告,却光明坦荡。

“会一辈子都记得我吗?”明知不该问,不该起贪念,却情不自禁。

“为什么要忘记你?”

他弯起嘴角,轻轻笑了。目光里,盛着浓浓的情绪,仿佛是怜惜,也有不舍。

为什么他要用那样的眼神看着她?

沈寻突然有点心慌。正欲发问,他却捂住了她的眼睛,突然间狠狠进入。

他的动作近乎粗暴,以最狂野的攻势,迅速击溃了她的思绪。

掌心之下,是她明亮清澈的眼,是细腻无瑕的肌肤。她是他的心魔、他的妄念、他的海洛因、他的一场美梦。半生起伏与生死,竟都抵不住她这一句——为什么要忘记你?

早知如此,当初就不该留下她。徒增烦恼,也徒增牵挂。

禁什么毒?最该禁的毒,明明是她。

可是,纵然有太多唏嘘,太多不甘心,人生事,又有多少可以真正由我们任性。

一场抵死缠绵。沈寻埋在他的肩头,像倦极了的小猫。

“程立。”她轻声唤。

“嗯?”

“你知不知道当初我为什么自杀?”

“为什么?”

“我参加完我妈妈的葬礼,在回家的路上,看到我爸和他的女朋友。”

他沉默了一下:“那不关你的事,以后不要为别人伤害你自己。”

“这些年我都没和他说过一句话,其实我很想念他。”

程立低头轻吻她的额头:“我明白。”

“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

“无论多坏的情况,都要告诉我。因为无论走到哪一步,我都愿意陪着你。”

他怔了一下,只是笑了笑:“不要胡思乱想。”

这时有微信提示音响起,他拿起电话。

张子宁跟他汇报最近的情况,他静静地听,然后打下一行字:她都教孩子什么手工?

子宁回复:我翻了下教案,最近有金刚结手链,里面是中空胶管,外面缠彩线的那种,还有抱枕、小布偶挂件。做完之后,会有人来收这些东西,卖掉的钱她就分给孩子们当零花钱,孩子们都挺喜欢上她的课。

他又打出一个问句:收货的是什么人?

子宁:瑶水寨的人,叫陆华,在附近镇子里有个杂货店,我打算周末去看下。你不用去了,还是守在学校,我会另外安排人盯着。他发出这条消息后,放下手机。

“你觉得玉而有问题?”沈寻轻声问。

“还不知道。”他答得含糊,转身拍了拍她的俏臀,暧昧一笑,“还舍不得起床?”

上午的客栈餐厅空荡荡的没什么人,大概是住客都外出游玩了。程立下楼时,看到巴顿在吧台后面,仔细地擦着红酒杯,擦过一圈,就举起来看看有没有什么痕迹,确定光亮洁净,再把杯子倒挂在头顶的架子上。当他又拿起一个杯子时,不小心碰倒了旁边一个,程立上前一步接住了杯子。

“谢谢。”巴顿朝他挑眉微笑。

“sara说你来自康沃尔?”程立倚在吧台边,指了指墙上一张海岸风景的照片,用英文说,“那里的夏天很美。”

“没错,你去过?”巴顿问。

程立点点头:“还是中学的时候,有一年我做交换生去了伊顿公学,假期去过康沃尔。那次虽然时间仓促,但是印象深刻,总想着再去一次。”

“是该再去。”巴顿看着眼前的男人——他一口标准的英式口音,有着令人无法忽视的坚毅外表,又带着低调的贵气,想来出身应该很好。

“有时候我们以为很容易回去的地方,也许再也没有机会回去。”程立看着他,淡淡出声。

巴顿动作一滞,缓缓擦完手中那个杯子才看向他:“我已经走得这么远,早就没有想过再回去。”

“可以吗?”程立抽了一支烟出来。

巴顿把火柴推给了他。

程立点燃烟,徐徐吐出一口,语气平淡得像跟老友聊天:“help……为什么送那个烟盒给sara?”

巴顿放完最后一个杯子,看向他:“那并不是为我自己。”

“即使为了你想保护的那个人而伤害到sara?”

“所以,我尽力给了提示。”巴顿脸上闪过一丝愧疚,“如果你真的遇到一个爱她如生命的人,你会懂得我的心情。”

“即使你们走的是一条错误的路?”程立抬眼,目光犀利。

“有的人生来就有她无法对抗的命运。”巴顿答。

“因为她姓段?”程立弹了弹烟灰,神色平静,“你是在果敢遇到的她?”

巴顿一怔,随即自嘲一笑,表情像是如释重负:“你果然都猜到了。”

“我不是猜,我是判断,”程立看着他,语气低沉,“三年前,我经手了一桩案子,所有死掉的人、涉及的人,他们的人际关系,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果敢有个毒枭,叫段文宣,死在当时的枪战里,他有个女儿,叫玉而。”

“morpheus,你经历了那么多,应该能够体会,很多事情不是光靠黑与白就能说得清楚。”

巴顿倒了一杯柠檬水递给他,声音温和:“我是去果敢拍纪录片的时候遇到了玉而,那年她才16岁。我看到她时,她穿着紫色的裙子,戴着草帽靠在树上睡着了,像朵可爱的非洲堇,安静温柔。我情不自禁地偷拍了她。按下快门的那一霎,她突然睁开眼睛望向我,慌张又好奇。就是那一霎……”他笑了笑,眼神有点迷蒙,仿佛陷入了回忆,“这些年,我几乎走遍了整个地球,看过许多人一辈子都看不到的美妙风景,可是我知道,千山万水,都抵不上她那一眼。你明白吗?”

程立一时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我明白。”良久,他缓缓出声,“巴顿,爱一个人有两种方式,送她上天堂,陪她下地狱。”

“当我再和她重逢的时候,我知道,我只能选择后者。”巴顿微微一笑,“你呢,你怎么选?”

程立摁灭了烟,嗓音微扬:“玉而,你说我会怎么选?”

吧台后的帘子一掀,玉而走了出来。

“程队果然敏锐。”她冷冷一笑,美眸里夹着恨意,“不如我现在就送去你下地狱。”

她举着枪,对上了程立的额头。

“光天化日的,这么冲动?”面对黑漆漆的枪口,程立眉毛都没动一根,“小心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钞票啊,小姑娘。你看见的、以为的,就一定是真实的?”

“你什么意思?”玉而语气不稳,手也有点颤抖。

“不如去问你老板。”

“玉而。”巴顿按下她握枪的手,将她揽在怀里。

这时手机振动,程立拿起来,是季柯发来的微信:陆华的店里也搜出证据。孩子们做的金刚结手链、抱枕里,都藏着海洛因。

他看完,放下手机看向玉而:“你做过什么事,你自己心里清楚,我也清楚。如果你这辈子还想有机会再见到巴顿,就带我去见你老板。”

玉而脸色苍白,却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看来,程队是做了第二个选择。”

程立没说话,眸色深沉。

“你们都在啊。”温柔悦耳的声音自楼梯处响起,沈寻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到程立身旁,“写了一上午的稿子,有点饿了呢。”

程立摸了摸她的头,嘴角微扬:“我给你做东西吃?煎个pancake?”

沈寻眼睛一亮,双手握在胸口,一副馋猫般的期待模样。

“材料都有。”巴顿在旁边开口:“玉而,我们还有枫糖浆吗?”

玉而握枪的手背在身后,微笑点头。

“我爱死你们啦!”沈寻笑着推程立,连声催促:“快去快去。”

奶油的香气在空气里蔓延,高大的身影浸在阳光里,有种不真切的温暖的感觉。沈寻望着,突然有点害怕,害怕这眼前的光影会似烟云般消散。

她走到料理台前,看那双骨节分明的大手,握着硅胶勺,将调好的面液缓缓地倒在平底锅上。一旁成品的煎饼,泛着点焦的金黄色,格外诱人。

他的样子很专注,仿佛在琢磨着什么艺术品。

沈寻忽然觉得鼻酸,自他身后抱住了他的腰。耳朵里,听到了他稳健有力的心跳声,真好。

“怎么,饿得体力不支了?”沈寻的脸贴着他的背,他的声音隔着宽厚的身躯传来,格外低沉。

“觉得愧疚,程队握枪的手,竟要给小的摊煎饼。”

“练练手,以后我失业了,就开个煎饼摊。”

“养我吗?”

“养不起。”

“我很难养吗?”她不满地抗议。

一个盘子递到她眼前,煎饼上淋了枫糖浆,闻起来分外香甜。

“吃吧。”程立淡声道。

沈寻的注意力被胃部主导,捧着盘子,吃得心满意足。

“寻宝。”许久,他的声音缓缓扬起。

“嗯?”

“我们到此为止吧。”

她抬起头,看到他倚在料理台旁,点燃了一根烟。

“你刚才点烟,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她放下手里的盘子,语气平静。

“你该回去了。”他看着她,眼底无波。

“回哪里?”

“回北京,回你该在的地方。”

沈寻走到他面前,静静地凝视他:“你是在跟我告别吗,三叔?”

自他深沉的黑眸里,她看见小小的自己,连她脸上的失望都看得清清楚楚。

“因为叶雪?”她问,用力抑制自己声音里的颤抖。

“不完全是。”他的语气仍是平静得可怕,“我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只是恰巧相逢,在一起了一段时间。以后,还是各有各的路要走。”

“意思就是一夜情喽?”她喉咙发干、灼痛,是从心头一路蹿上来的疼。

他不看她,轮廓俊美如神祇。这个男人怎会令她如此着迷?现在,她终于尝到了苦果。

是啊,其实她的想法就是那么市侩天真,像许多童话和电影里那样,幻想自己是无数女人中最特别的女人,可令野兽变王子,令坏男人从良,朽木逢春。以为她是他生命里唯一的光,以为他一定可以因为她而改变。

却不知,在他眼里,这场缘分已经走到了尽头。

“三叔。”她轻唤,抬手轻抚他的眉眼,语气格外温柔,“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你这么觉得?”他未置可否,永远进退得宜。

“我宁可被真相伤害,也不要被谎言欺骗。”她答。

他看着她,眸光渐冷:“我喜欢你,但从来没有爱过你。从头到尾都没有。”

沈寻沉默地看着他,缓缓收回手。

“我知道了。”她静静退开身,“我尊重你的选择。”

她的平静,让他微微拧眉:“寻宝?”

“不许再叫我寻宝。”她看着他,神色清冷,“这个名字,以后只有我的丈夫能叫。”

——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在我身上?

——沈寻,我没有心了,你想要的,我给不了。

——我并不能确定,在你的未来里,是否有我的存在。

自始至终,他给的答案,都清清楚楚。她眼见他挣扎过、沉溺过,也自然知道,他终究会做出自己的选择。她应该感谢他,无论如何,作为她生命里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男人,给了她一场刻骨铭心、意乱情迷的爱情。

他有他的心结、他的从前。说什么感同身受,都是妄言。谁能真正体会他走过的路,受过的苦?旁人的观感都是自以为是,换作是他们自己,未必撑得下来。她也不例外。

所以她不会再逼他,但也不想就这么放弃。

人生不过一趟,读书、工作、嫁人、生子。她想就任性这一次,豪赌这一次,不论输赢。

只因遇见了他。

只因是在这个地方,某个房间的匆匆一面。她愿意用一生去等待,或者——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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