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时代血族日常 第2节(1 / 2)
奥尔比他高一些,但只看脸,他们俩就像是同龄人。
“你好,丹尼。”奥尔走出去,但一直伸着胳膊,帮助少年推着门。
“谢谢您,先生!”丹尼是报童,十五岁,他每天在脖子上挎着一个巨大的帆布包送报纸,还会替送奶工送牛奶,比如现在,他两只手各拎着一个牛奶箱——木制的长条箱,上面有把手,一箱里边有六瓶牛奶,每瓶牛奶目测大概是两百五十毫升左右。
走到门口的大麦克也赶紧让开,在丹尼进门后才出来。
原主在住进宿舍的第一天早晨,也遇到过丹尼,他接过牛奶帮助了丹尼,却被红发的拖雷夫人“教育”了。
“丹尼担心打碎牛奶,所以没有拒绝你的帮助,但你打扰了他的工作。或者你想干什么?包养丹尼吗?”
这可是一件让人十分印象深刻的事情,初入社会只是随手帮忙的少年人显然没想那么多,他被吓了一跳,尴尬又窘迫。他立刻为自己的冲动道了歉,表示尊敬丹尼用工作养活自己的行为,承认丹尼是个体面人。
——虽然因为生存的环境,原主一直认为包括巡警在内的大多数普通人都是下等人,但他接受的教育让他保持了风度。原主天真骄傲,但并不愚蠢,即使这件工作并不是完全如他所愿,但他至少对外时,没有像是一个傲慢的混蛋。
这个片段,当奥尔在医院里回想起来时,也被吓了一跳。
作为一位网络历史学家,以及美剧爱好者,他能分辨出周围的环境十分接近于维多利亚时代,即十九世纪的欧洲。他以为人文环境也和社会环境几乎相同,那个时代对于同,可不是现代欧美近乎魔怔的政治正确模式。
这件事引出了更多的记忆碎片(包括原主在公学的经历),也逐渐证明了这个世界确实不能套用蓝星的认知。至少在原主所处阶层的认知里,对于同性结合的接受程度不算低,称为“挚友”,或者“纳米尔”。
纳米尔是历史中的一位英雄,他与君主相爱,为保护君主力战而死。
甚至白光教与正辉教接受他们或她们进入教堂举行婚礼——主流宗教为一神教光明教,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光明教的基础上,又出现了同样尊奉光明神的正辉教、守律教、白光教、贝尔东教等不同教派。
第3章
“今天我和你还是会去你上次的地点巡逻,你对那里还有印象吗?”大麦克继续问。
奥尔的思绪被大麦克叫了回来:“有。”
大麦克温和的笑了笑,胡子遮住了他的嘴巴,但他的眼睛弯了起来:“那可是个繁华的地方。”
奥尔也尽量自然的对着大麦克以微笑回应。
“嘿!大麦克!新来的小家伙!”左右两边也有警察走出了宿舍楼,对着两人打着招呼——三栋挨在一起的联排别墅,根据奥尔他们那栋楼的住宿情况,所有的楼如果住满了至少会有四十个警察家庭。
鱼尾区分局就在联排别墅的对面,只要走过一条街就是。分局的左边不远处有两家银行,能看见那边的保安正在把早晨新鲜送来的钱袋子从运钞马车上朝下搬运——那车厢看起来就是个放大的保险箱。
有个老人正一瘸一拐的挨个关上瓦斯路灯的开关,警察局前面停着一辆马拉囚车,几个明显还没来得及下班的夜班警察惺忪着睡眼把马车上的犯人一个接一个拽下来,看见他们立刻露出“太好了”的表情高声嚷着:“帮个忙!”
还没靠近马车,奥尔就闻到了一股浓重的酒臭味,更靠近马车的车门,还能闻到从里边飘出来的呕吐物的酸臭味。他眼神恍惚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浮现在眼前。
原主第一天上班,也是从帮同事处理酒鬼开始的。
不能说是一模一样,只能说是毫无区别。
“呕!”一个被拽下来的酒鬼低头就吐,奥尔下意识跳了一下躲闪,但靴子上还是被溅了一点,他的眉毛动了一下。
“嘿~小妞儿~”有个囚犯对着奥尔轻佻的叫着,甚至吹起了口哨。
“嘭!”吹口哨的家伙还噘着嘴唇,大麦克已经一拳揍在了他的眼窝上,囚犯立刻向后倒去,后脑先是撞在了囚车的铁门上,接着他就翻着白眼倒在了地上。大麦克没饶过这个囚犯,他拽着他的领子把人拎了起来,又是一个巴掌把晕过去的人打醒。
醒来的囚犯再也没有了刚才面对奥尔时的轻佻,他瑟瑟发抖着举起手挡在脸前面,大概是伤了舌头,所以他求饶的声音有些含糊,但已经尽量大声了:“我错了!先生!我错了!饶了我!”
大麦克随便把他朝同事那一扔,其余囚犯也立刻收起脸上的笑容,有几个醉鬼竟然也突然变得清醒起来,走得稳路了。
“只是一群人渣,要让他们学乖很简单。”大麦克看向奥尔时,再次收敛起了刚才的凶悍,他憨笑着,一边和奥尔走进警局,一边说,“但我得说,你太瘦弱了,蒙代尔。不过,当你正式成了巡警,获得警徽,我就能带你去鱼尾区警察俱乐部了,那里有射击场和拳击场,在那里训练上一个月,你能立刻变得强壮起来。”
“当然,我迫不急待变得强壮了。”奥尔回以大大的笑容。
这是善意的提议与诚心的祝福,他应该接受。至于冲上去阻止大麦克殴打囚犯?
大麦克可是为他出头,如果去阻止大麦克,那已经不是圣母,而是脑残了。
警局一进门就是引导台,警察们也在这签到——囚犯和警察同时签名,不会写字的就用蓝色的印油印下一个手印。昆茨签字时发现,不会写字的警察只比不会写字的囚犯少了一点点。即使曾经是贵族后裔的皇家警察,接受基础教育的也只是少数。
引导台负责的文员警察叫鲍文·班迪尼克,有着比大约翰更大的肚子,还有着与他的肚子匹配的大嗓门:“看来你确实好了,小蒙代尔!这可真是太好了!”
他伸出粗短的手指,想拍一拍奥尔的肩膀,但是,他和奥尔之间隔着引导台,还有他的肚子,他的肚子为主要障碍,班迪尼克的胳膊也不是很长,结果这个举动只是让他尴尬的将手伸在半空拍打着空气。
奥尔主动向前一倾,握住班迪尼克的手抓了一下:“也祝你一切顺利。”
“哦~哈哈哈!”班迪尼克收回了手,高兴的拍了拍自己的肚皮。
奥尔扭头看了看大厅的另外一边,那挂着一张大黑板,上面是最近半个月的排班表。横排是日期,纵列是鱼尾区主要街道的名称,警察被写成了小牌牌。
牌牌上是警察名字的简写,比如奥尔自己的是a·蒙代尔。但这样太容易重名了,于是名牌又有了颜色的区分。
“菜鸟!快点走!”奥尔还以为是叫他,结果是另外一个老巡警像是用脚踹着一个见习巡警离开。
这也提醒了奥尔,他东张西望的时间太长了。将视线从大黑板上收回来,奥尔快走两步去到了大麦克的身侧。
虽然他对警局的其它地方依然充满了好奇——另外一侧的大厅,那个关押凡人的笼子,还有传来叮铃铃吵闹电话铃声的远处警探房间——但现在不是时候。
虽然刚才的酒鬼和囚犯让他有些熟悉感,但也仅此而已,他依然没有更多的原主第一天执勤的记忆。
“明天轮到我们在警局值班,我会带你绕上一圈的。走吧,蒙代尔。”
大麦克态度十分温和,他在醉汉的那件事上为奥尔出头,他称呼奥尔为蒙代尔而不是菜鸟——老蒙代尔打点过的人?
为什么老蒙代尔没说过?又或者不是没说过,只是他的记忆里没有?
奥尔一边跟着大麦克走,一边回想,他很确定,是确实没有。老蒙代尔离开时,只给了原主一封任命书,告诉他根据任命上的地址前往鱼尾区警察分居报名,又给了他两百金徽,就匆匆的去赶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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