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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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在安菲男爵心里盘算了好些天,但到了当面他又不敢问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问了之后,那个答案可能不是他能承担的。

但是契约上又写得很明白,第一年女公爵会按他送来的猪仔数量给钱,也就是说哪怕这些猪都养不大,他到手的钱也不用再还回去。

而到了第二年,他就可以选择是卖猪仔,还是直接与女公爵合作,共同投入资本,共同分享利润了。

所以安菲男爵最后还是没有把问题问出口,而是向陆希保证再过几天他至少还能送五十只小猪过来。并且他已经吩咐手下的奴隶都学习了《母猪产后护理》,争取过几个月能让母猪再次发情,到秋天的时候再生小猪。

事实上那本《母猪产后护理》他也看了,毕竟奴隶都不识字,他只好自己先学了,再教给奴隶。反正看完之后,他觉得自己也能上手养猪,并且让猪一年怀两胎了。

不过等他激动地说完之后,才发现自己竟然又粗俗地说出了“发情”、“怀胎”之类的词汇,不由得吓了一跳,连忙向女公爵道歉之后便麻溜地走了——再待下去,他怕自己会更失礼。

然而熟悉野猪习性的也不只他一个,等他一走,陪着陆希出行海风郡的丹尼尔就没忍住开了口:“公野猪很容易打架,把它们养在一起可能会有些麻烦……”

陆希转头对他微微一笑:“没关系。我有特殊的解决方法。”

第343章 新的春天(四)、国王好像瘦了不少啊

丹尼尔, 连同在养猪场工作的所有魔族,一起参观了女公爵“特殊的解决方法”。

离开的时候,男性们都是下意识地夹着腿的。

别问, 问就是后悔, 非常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好奇心那么重, 非要去看那个解决方法……

对丹尼尔来说, 这已经是第二次后悔了,心情跟在那个村子里,看见大家一起拉——哔的时候是一样一样的。

他简直痛恨自己为什么不长记性,要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呃,也许这也不能怪他,毕竟治肚子疼和养猪不能算是同一个地方。

更糟糕的是, 尽管他后悔, 但还是忍不住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切掉蛋蛋就能解决打架问题呢?

“不仅是解决打架问题哦——”陆希切了好几十个蛋蛋,心情愉快, 仿佛看见了几个月之后香喷喷的红烧肉、糖醋里脊、炸排骨、九转大肠、卤猪心猪头猪舌头, 于是很高兴地向丹尼尔解释, “公野猪之所以好斗,肌肉多脂肪少,肉有难闻的味道, 都是雄性激素的问题……”

她这么愉快,看在丹尼尔眼里真是心情复杂, 不过听到最后, 陆希开始描述各种猪肉美食的时候, 他就不复杂了:“会比野猪肉好吃?”

野猪肉就是带着很重的腥臊味儿, 尤其是魔化的黑野猪,必须经过神术“净化”,否则就要把它挂起来“自然净化”,在其纤维变软之后,再加上大量的香料来炙烤,才能遮掩去那种味道。

当然,从前丹尼尔觉得有烤肉吃就挺好了,即使有点味道,也算是一种特殊风味。但是陆希来了之后,看见厨房里挂起来“自然净化”的野猪肉险些没疯,说什么都不肯吃这东西,甚至都不让奴隶吃。所有的“自然净化”肉都被扔进了堆肥舍——也幸好当时存货已经没几块了,不然厨房的人大概会心痛死。

总之陆希把“自然净化”的肉分类为“臭了的肉”,规定这东西只配扔进垃圾堆之后,就展示了另一种处理肉类的方式。

比如说,先研究一下魔化野兽的各种腺体,务必在分割的时候就把这些会散发气味的腺体清除干净。再比如说,宰杀的时候要先放干净血,烹饪之前还要先用热水把肉给烫一下。又比如说,使用姜、蒜和酒来调味,而不是一股脑儿把各种名贵香料往里头扔。

反正玫瑰城堡现在的烹饪水平那叫一个旧貌换新颜,大家吃了都说好,顺便还可以回忆一下,自己以前吃的那叫个啥东西……

结果陆希现在说,猪肉还能更好吃?

丹尼尔自认绝不是贪口腹之欲的人——骑士嘛,哪能被这种低级欲望所左右呢?但是!丹尼尔听了都想吃……

“等着吧——”陆希拍拍年轻人的肩膀,笑起来,“再过几个月猪出栏的时候,让你们吃个够。”

不过她抬头看看湛蓝的天空,又不禁叹了口气:“就是今年这个气候——希望还是不要太旱了吧,否则猪也养不好……”圈养可不是散养,随便猪找到啥吃啥。圈养猪要消耗粮食,假如天气太旱,那些榨油之后的豆饼、味道发苦的橡子,红薯藤红薯叶,还有麦麸之类恐怕都有人抢着要吃,哪里还能轮到猪?

“幸好生荒地那边开出了不少田……”

相比之下,倒是生荒地那一带水资源比较丰富,除了煤矿和砖厂所在地,陆希也鼓励邻近村子的人去那边垦荒,凡开垦出来的荒地,头三年免税。

虽说是荒地,但地力着实不错,而且靠近沼泽,在沼泽里挖点淤泥都能拿去肥田,十分方便。所以很有些自己村子周围没好地的人往那边去。也有家人在煤矿和砖厂干活的,索性也跟着搬迁过去,男人挖煤烧砖,女人就跟别家合起伙来开荒。

有些女人比男人还能干,有了铁犁,哪怕没有畜力,都能自己拉着犁开出几亩地来。陆希优先给这些新地提供马铃薯和红薯种子,将来收获之后,他们吃不了的,陆希这边都可以回购。

心里算计了一下生荒地的新田数目,再算算红薯和马铃薯的产量,陆希才稍微放下心来——哎,要是能找到玉米就好了。明明红薯、马铃薯、木薯和花生都跟玉米的原产地是一起的,没有道理这几种都能发现,玉米却找不到啊。

陆希觉得,她应该再去王都外面的皇家猎场好好找找,没准就有收获呢。

所以今年是一定要去王都参加社交季了。

事实上这个时候,王都的社交季已经开始了。毕竟并不是每个领主都会亲自关注自己领地里的春播情况,对他们来说那都是奴隶和平民们的事儿,反正有管事盯着,还不如早点启程去王都,看看新任皇家大教堂主持人举行的盛大祈福仪式。

王都城外是广阔的农田,一辈子在土地里刨食的农夫们,只有每年的这一天才能看到高贵的神官大人们。然而神官大人祈福的对象是这些属于国王的土地,至于他们这些种地的可不是什么主角,自然是要离得远远的,以免弄脏了贵族老爷们和神官大人们的靴子。

列文穿着红衣主教的长袍——这是用一种魔植的花瓣浸出的红色来漂染,再用特殊的神术处理过,使红色鲜艳持久,保证这位红衣主教一直穿到寿终正寝,这颜色也不会褪掉。

当然,这可不是说一位红衣主教就只有这么一件袍子了,就是强调一下圣城的布料就是好,日晒水洗都不带褪色的,想穿漂亮衣服的,还不赶紧向圣城订货吗?

好吧,不得不说,自从长云领开始推出丝绸与染色布之后,圣城的布料确实受到了那么一咪咪影响。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长云领那个布料的颜色居然也染得很牢,反正洗过一两水是不会褪色的。

对于大贵族来说这当然不算什么,他们反正也不会穿洗过的衣服,褪不褪色都不关他们事。但是对于小贵族和商人们来说,水洗不易褪色,价格还比圣城要便宜至少三分之一,那就很有吸引力了。

只恨长云领的布产量还不够多,否则他们会把家里全换上长云领的布料!

这个长云领也是奇怪,销量这么好的彩色布,他们还不赶紧把所有的布料都染上颜色出售呢?偏偏还要产出一些本色布料,卖给那些平民和小商人。

卖给那些人,能赚多少钱?

不过长云领行事奇怪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比如说他们一边卖着鲜美的海鲜调味汁,一边又卖廉价的咸鱼咸肉;一边卖精致的香皂和芳香晶浴,一边又卖不值钱的肥皂。这也就难怪有些大贵族——比如说德罗让公爵——会在背后说他家的东西买不得,买了之后就等于跟那些贱民用了同款,简直是自跌身价。

什么,你说调味汁是白浪湾出产的?别傻了,白浪湾现在都成了长云领的属地了,你看奎因子爵说过一句话吗?

然而德罗让公爵虽然是这么说了,可听说当初公爵夫人还买了长云领出的什么新娘套装的玻璃器皿啊,价格还很贵的!

啥?你说玻璃没有便宜的,所以不会用上贱民同款?那海风郡出的那种罐头,你吃过没有?人家就是用玻璃瓶装着的,卖得可比用神术保鲜的鱼肉便宜呢。

妮娜站在朱丽亚公主身后,静静听着再后面一些大小贵族窃窃私语,心里很有些骄傲。

对于这些贵族来说,“贱民同款”可能是极为扫兴的事儿,仿佛华丽的礼服被溅上了污泥,穿也不是,脱也不是。可是妮娜知道,这是她的朋友在践行着自己的主张,让平民阶层甚至是贫民也能过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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