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银色圣歌第一百四十六章 初次交锋(1 / 2)
“什么奸商?我可是纯洁的神父大人,就算偶尔兼职商人,头上的圣洁光环也不会退色。”陆逊指着头上代表着自己身份的光环,一脸和气的谦虚着,丝毫没有因为贵族赛米尔的讽刺感到生气。
听到陆逊这话,那些骑兵队成员则是嗤之以鼻,路旁的两具尸体可是很煞风景的东西,不仅如此,那个神父脚边碎掉头颅的战马也足以说明一切,还有被虐待的治安队成员,说到治安队的队员,他们无一不是在心底诅咒陆逊,恨不得大声喊出来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邪恶神父的真面目。
这家伙何止是奸商,更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纯洁?这个词汇应该用来形容处女,而不是一个彪悍的和兽人有一拼的男人。”赛米尔依旧笑的一团和气,不过话里的意思却不怎么友善。
现在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赛米尔是在找陆逊的麻烦,于是众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这个神父身上,一些出入城门的商队此刻也停了下来,他们可是认识赛米尔这个执政官的,为了自己的生意著想,怎么着也得抓住机会巴结一下,所以开始起哄,嘘声四起的讽刺陆逊的商队。
而且此刻,城门处也开始涌出越来越多的围观者,在南方,没有什么是比情报更重要的事情,大街上的强盗小偷流莺之类的人士,则是很好奇地赶来凑热闹。
牛头人血蹄是个火爆脾气,扛着图腾柱跳下马车,一脸挑衅地瞪着赛米尔,冲着陆逊道,“老板,你应该敲碎他的下巴!”
这句话立刻得到了百人卫队的响应,脱离了贫困线进入小康生活的牛头人们对陆逊的感激和尊敬可不只是用语言来形容的,看看身上那爱琴独一份的虫族铠甲,屁股下的稀有水晶作战甲虫坐骑,还有丰厚的薪金,拥有这些的自己走到哪不都是吸引一大片羡慕的目光,这一切可都是主人赠与的。
最重要的一点,比蒙的勇士们追求的就是足以记载入爱琴历史的荣耀,他们坚信,只要跟着主人,一定可以让自己的名字享誉爱琴,翻阅爱琴的历史,有谁曾经拥有过三只超阶魔兽做魔宠吗?单是这一点就足以让主人名垂爱琴,所以在牛头人的心中,陆逊已经成了无可替代的英雄和主人!
不过陆逊不习惯让血蹄他们叫主人,还是叫老板来的自在,而且自己的身份是神职人员,被部下叫主人很有可能要被宗教裁判所吊销执照的!所以在苏菲担心地提出了建议后,陆逊很痛快的答应了。
斯巴达们此刻的表现倒是平静的很,四五个地揍在一堆,点燃了雪茄,轮流的喷云吐雾。
“我必须承认,在身体的某些方面我的确要比兽人强悍,如果你又疑问的话,可以找我的兔女郎侍女询问。”陆逊轻描淡写的回应着,同时掏出了一支雪茄叼在嘴里,在爱琴这个没有一点娱乐活动的时代,陆逊也只能仿造些烟草消遣了。
不过这项‘娱乐活动’很是被部下们推崇,他们甚至私下里规定雪茄是陆逊的嫡系才可以享受的物品,于是经常可以看到牛头人斯巴达叼着雪茄满世界跑,后面跟着一大群眼冒绿光严正以待的大地精,豺狼人,无疑,这些家伙是在准备抢夺雪茄屁股!
“这是战争!”豺狼人霍格一本正经地给出了拼抢行动的定义,只是嘴里叼着的烟屁股让它的形象看上去多了一丝滑稽,很小丑!
盯着陆逊看了一沙漏的时间,赛米尔英俊的脸上终究是出现了一个无奈的笑容,这家伙简直是油盐不进,忍耐的功夫很赞,不仅是他,就连他的部下也相当的优秀,处变不惊的斯巴达,悍勇的牛头人,至于那些大地精,看看他们那跃跃欲试的好战表情就知道,这些家伙嗜血的要命,为此,陆逊的价值在赛米尔的心中又增加的了一层。
“兔女郎?我的侍女一律都是纯洁的美女狐。”赛米尔笑着,狠狠地锤了陆逊的胸脯一拳。
陆逊瞳孔极具的一缩,随即也笑着攥了拳头砸了出去。
砰,砰的打击声,甚至还有轻微的骨裂声,不过两个人都没有动,依旧笑嘻嘻的看着对方。
“你不像是个神父。”赛米尔道。
“你也不像是个豪门贵族出生的贵公子。”陆逊反击道。
呵呵,两个人同时轻笑了出来,搞得一大票围观者莫名其妙,不过在刚才地对峙过程中,两个人的部下无论那一个都是全神戒备地盯着对方手下,直到此时,那股压抑紧张感才消失。
“你合格了,愿意和那我合作吗?”赛米尔低声询问,同时右手揉着做胸脯,道,“我的胸骨肯定裂了,这试探的代价有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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