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1 / 1)
第50章
问题是如果人家拿着你家的米亚卤料包去开卤味店,一开始可能生意不错,但后来如果大家都会用卤料包了,他们的优势在哪里,不要说那些本来就味道不如米亚卤料包的卤味店,他们跟公司又没有关系,属于市场淘汰,但这些店可能遇到的情况是从米亚公司买东西,然后因为米亚公司的产品导致无法继续经营,对于公司来说肯定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在生存攸关的利益面前,不是每个人都会讲道理,无理取闹只是概率事件,所以到底要不要赚这个钱?
简兮给出了一个方案,她可以提供一个辅助配方,就是稍微增加几味调料,能够进一步提升味道,至于当初为什么不加到米亚卤料包里,就是因为成本比较高,现在米亚卤料包价格已经算是同类产品里偏高的了,如果再提升,可能大部分人都不会选择尝试。
当初简兮也提出来过,如果想要提升卤料包成品的口味的话,需要等产品升级,甚至做出所谓的高端版本再说,初期这个版本应该是足够的。
至于教给他们,到时候自己的高端版本会不会有人模仿,那个简兮完全不担心,毕竟基础是在原本的卤料包上面改进,他们是肯定突破不了原版的,至于到时候这个方法泄露出去,有人利用便宜卤料包制作高端版本,这个怎么说呢。
你要是愿意麻烦也行,为什么现在那么多人不愿意在家做饭,不喜欢干家务,出去吃饭不贵么,家务外包不费钱么?还不就是图个方便,而且人家学了配方是大量产出卤味的,你自己就做一餐,愿意折腾,只能献上一句,respect!
不赚这个钱吧,有点不甘心,赚这个钱又觉得可能会烫手,讨论来讨论去,最后还是简兮那个方法最为可行,不过为了降低风险,所有想要买这种包装卤料包的商家,需要进行简单的培训并且签订相关的告知书,明确了解多久需要更换卤料包,并且掌握其余操作规范等。
反正就廖鸿彬介绍来的律师说,像他们这么注意的企业不多了,而且他们算是提供了额外的服务,这些合同和相关文件都签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都足够清晰和明确,不会有其他的法律风险。
几人商量好之后,第二天就告知多留了一天的潜在客户们,昨天有些人还是住的米亚提供的宿舍,其余有条件的就出去住了,一开始听到还能学更厉害的配方,大家都很激动,但后面知道还要签订一堆文件,出于对各种道听途说乱签字的后果的恐惧,不少人开始打退堂鼓。
最后留下来的就两人,一个是赵喆那边的亲戚,之前儿子在别墅那边打工,知道有这么个东西,自己家试了之后就有想法,这回在镇上跟卖卤味的那家闹了矛盾,下定决心想要搞这摊子事,实在是镇上那家卤味店太离谱,虽然味道还行,但经常强行加称还特别容易跟顾客起口角,反正他们家觉得要是自己家做的不难吃,大家肯定愿意来自己家这儿买,不受那闲气!
另一个都不是之前来的那波人,是公司保安队队长的亲戚,保安队队长原本就是廖鸿彬家里安保人员的战友,最近退役被介绍过来,跟几位老板共事这么长的时间,基本也清楚几位的品性,这些合同肯定不是坑人的,自己亲戚家里有点困难,就透露了这么个消息给人家。
这家人原本沪市拆迁的时候很是发了一笔横财,结果男主人染上了赌瘾,前段时间喝酒坠亡后被人上门要债,原本十几套房子在家舒舒服服当包租公的日子没得过了,抵押还贷最后就剩一套房子,现在妈妈带着小儿子住在房子楼上,大女儿还在上研究生。
楼下确实是可以当铺面出租,但又害怕会不安全,而且三口人,只靠租金,以后日子肯定不会好过,人家就想着能拿来做些什么生意,正好自家姐姐的老公退休转业回来了,姐姐也是个闲不住的,儿子都上大学了,正好可以过来给自己搭把手。
所以姐姐介绍这个生意,两人都觉得挺不错的,小时候她们俩在家没少做饭,平时下厨也能被亲朋好友称赞一句厨艺不错,原本他们还想着不行就开个便利店,但附近便利店着实不少了,这个门坎真的太低,尤其是有不少同样是包租公的,就开个店打发日子,跟邻里闲聊。
人家可能不那么在乎赚不赚钱,但是她们是真的想赚钱啊,反正姐夫总不会坑自己,自己和姐姐两人一合计,听到消息的当天下午就直接去签了合同。
培训的事情简兮没有太操心,直接一个电话打到亚米卤味那边,问郑铎有没有兴趣,郑铎确实是很有兴趣,但他是店长,不敢轻易离开,最后是梁坤包袱款款的来了沪市公司这边,简兮稍微教了一下,就让梁坤负责培训了。
虽然亚米卤味是用原汤加一定比例的调料包,但原理大致相同,简兮想着教会了这一个,反正短期内,米亚公司这边不用培养专门的培训师,到时候可以集齐一拨人就开始教学,自己的亚米卤味那边轮流派人过来就行,估计大家伙儿都乐意。
徐京墨和廖鸿彬也没什么意见,现在公司里几乎是一个人当三个人用,实在挤不出人来做培训了,虽然一直在招聘,但合适可靠的人确实不好找,加上还有廖家这个特殊因素的存在,配方教学这么重要的事情,先让简兮选他们店里的人来也算是一个应急的办法,不过现在确实需要开始培养负责培训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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