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广收门生,振兴文道,方为成圣之道(2 / 2)
但架不住日积月累,一个月下来差不多就是一千五百多。
累积到现在已经八千多点经验了,距离升级还有三千多点。
而且,这主线任务还没提交……准确地说还没有完成,也就是红楼梦第三册。
书稿早就完成了,只是还没有拿去印刷而已。
这次,趁着回乡,顾鸣准备先在郭北县首印发售,之后再交由马匀印发。
倒也不是想要多赚钱,而是为了一个纪念意义,毕竟高中状元回乡,好歹也凑个人气。
不过为了避嫌,免得被人抓住把柄趁机抨击他经商什么的,顾鸣决定将文星书斋全权交由曾家打理,包括书斋名字也得更正,毕竟文星乃是他的字号。
也就是说,名义上书斋移交给曾家,成为曾家名下的产业。
虽说这是顾鸣的心血,以及当初起步的基础,从内心里来说多少有些舍不得。
但换一个角度来说,有得必有舍。
以他现在的身份与地位,的确也不适合再与商业沾边。书斋,也就算是完成了它光荣而又伟大的历史使命。
当然,这也是表象。
名义上归曾家打理,但他依然还是有着不小的话语权。
一来,院子是他的。
二来,书斋的利润最主要还是来自于他写的书。
到时候他可以不参与书斋的分红,但却可以以另一种方式分红,比如书册销售的分成,他可以多提成一些。
如此一来,就算有人质疑也没用。
因为他并没有直接参与商业经营,只是写书挣个稿费,这是天经地仪的事,谁又能多说什么?
而且,就算真的参与经营也无谓,毕竟书斋不比其它产业,算得上是儒商。
再比如私塾、学院这类,归根结底还是要盈利的,但会有人认为私塾与学院是生意么?
那是教书育人的高雅场所,是受人们所敬重的,朝廷在这方面也会给予扶持。
实际上,朝中官员暗地里经营产业的比比皆是,这事朝廷心知肚明。
不过,只要不是明目张胆利用手中权势去经商,便不算触犯律法。
京城中多的是王公大臣有着自家产业,大多由其家属或是亲信打理。
而且现在书斋的收入对于顾鸣来说,几乎也算是可有可无,没多大影响了。
一来,他现在乃是五品京官,有朝廷俸禄。
其二,这次皇上又赏赐了几百亩良田,既然是皇上开了金口,那么县衙方面无论如何也得想办法将如数将田地划到顾鸣名下。
再加上以前的四百亩,光是田租一年都有不少银子。
其三,就是书籍销售的分成……简单来说就是稿费。不说以后,就照现在的情形来看,每年至少也有几千两。
虽说不敢与那些民间传闻的“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贪官比家财,但也足以让顾鸣过上锦衣玉食的富足生活。
家里堆金山银山又如何?
前世著名的奸臣和珅,官至内阁首席大学士,领班军机大臣,册封一等忠襄公,可谓权势滔天。
仗着皇上的宠信,和珅不仅大肆打压朝中大臣,借以敛财,而且还明目张胆经商,其规模让人瞪目结舌。
据后来抄家时所列出的清单,其名下共计开设了当铺七十五间,大小银号三百多间,难以计数的工坊……甚至还与国外有商业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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