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何进之死(1 / 2)
小个子的孙璋马上就是点头说道:“郭公请你放心!何苗那小子,前些天我送了他一些南疆进贡的珠宝,就把他给乐得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了!这次我再给他送点稀罕玩意,保证我叫他做什么他都会答应下来!”
“好!”听得孙璋这么说了,郭胜也是满意地点了点头,随即又是转头对段珪说道:“等到何苗把侍卫都撤走之后,你立刻把宫内的那些小黄门全部集中起来!留下我们的人,至于那些效忠何进、何太后的小崽子,全都给我……”说着,郭胜就是用手在自己的脖子上比了比。
段珪连忙点头,眼中闪过寒光,说道:“我知道怎么做了!一定做得干净利落!”
“这点一定要做得干净点!千万别像上次那样,被这些小崽子给卖了!”郭胜还是有些不放心,再三嘱咐,他所指的,是上次刘宏驾崩的时候。
嘱咐了一遍段珪之后,郭胜又是转头对宋典说道:“宋典!你和羽林军在宫内库房的管事关系不错,待会给他多使点钱财,等到段珪将那些小黄门都给整顿好了,你想办法让那个管事从库房内运出一些兵器来!”
宋典不由得一愣,他在十常侍当中是最抠的一个,一听到郭胜要他出血,顿时脸上就露出了心疼的模样。坐在郭胜身边的赵忠一看,整个脸就沉了下来,喝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心疼你那点钱财?要是命都没了,你的那些钱财也带不到下面去!”
被赵忠这么一顿呵斥,宋典也顾不得心疼了,慌忙点头答应。就算是在十常侍当中,这些人的等级也是十分森严的,郭胜是众人之首,而赵忠的权势也只逊于郭胜而已。在十常侍当中只处于末席的宋典,如何敢违背郭胜和赵忠。
郭胜却顾不得宋典那点小摩擦,而是朝着众人再扫了一遍,阴测测地说道:“听着!既然何进已经把我们给*到这个份上了,我们也只有是放手一搏了!为今之计,只有将何进除去,我等才有一条生路!所以,不若除了何进,再废了何太后,我相信现在的汉灵帝刘协肯定会很高兴!到时候,那朝廷还不是得听我们的!”说着,郭胜的脸上露出了狞笑,在微弱的灯光下显得是十分狰狞。
宋典却是有些犹豫,问道:“郭公!现在何进手中掌控着洛阳城内所有的军队,我们如何能够动手?况且,就算是我们能够将何进除去,那何进手下那些人又岂会善罢甘休?那些朝中官员对我们一直都是恨之入骨,要是没有了何进的制约,只怕他们马上就会杀进宫来!”
对于郭胜的疑虑,郭胜却是摆了摆手,说道:“对于这点,我刚刚就已经想过了!这其中的关键却是要落到赵忠和宋典你们两个头上!等到明日,你们两个就是代替我们去永祥宫找那何太后!先是试试她的口风,看看她知不知道何进引外兵入关这件事。若是她不知道,我们就一同前往向她哭求,就说是何进听信了那些大臣之言,要杀我等,然后骗她下道懿旨,把何进给骗进宫来,到时候,我们就直接将何进斩杀!”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郭胜的语气带着浓浓的杀意。
而段珪这个时候却是问道:“郭公,若是那何太后知道此事呢?”
“哼哼!”听得段珪这么问,郭胜却是一点都没有犹豫,冷哼了几声,狞笑着说道:“若是她知道,就说明她对我们也起了心思,我们也不用对她客气了!等到宫中侍卫尽撤之后,将她给抓起来,然后照样伪造一份懿旨,骗何进入宫就是了!何进一死,这何太后一个贱人还不是得听我们的!”
==============以后会经常出现的分割线============
三天后,宫内的侍卫被何进之弟何苗以协助城内治安为由,统统都被撤出了皇宫。关于这一点,正担心那些外兵入宫的大臣们自然是不知,就在侍卫撤出皇宫的当天晚上,一名小黄门就悄悄地从宫内出来,直接朝着大司马府赶去了。
而此时的大司马府大门处,就听得传来一阵阵的喧哗,只见何进穿着一身官袍走在最前面,左右却是曹*和袁绍等人。袁绍正一个大跨步走到何进的前面,抱拳说道:“大司马!此事必定是十常侍的诡计!大司马切不可轻易赴险啊!”
对于袁绍的苦苦劝说,何进却是冷冷笑道:“笑话!太后是我的亲妹妹!她下懿旨相召,又怎会害我?汝等小儿之见,休得再提!”说罢,何进便是一挥衣袖,直接推开了袁绍,继续快步朝着门口已经备好的坐骑走去。而曹*见到袁绍劝说未果,也是立马上前劝道:“大司马!正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大司马大人召丁原入洛阳之事已经被十常侍知晓,说不定十常侍已经对大司马起了杀心!这份懿旨一定是十常侍的圈套啊!”
对于曹*的劝说,何进更是不加理会,甚至连正眼也不看一眼,直接就是走到坐骑旁翻身上马,当下便是要朝着皇宫赶去。曹*见了,慌忙伸手抓住了何进坐骑的缰绳,苦苦劝道:“大司马三思!君子不立于危樯之下!大司马千金之躯,万万不可轻易赴险啊!”
“放手!”被曹*抓住了缰绳,何进的脸上终于是露出了怒容,直接就是挥起马鞭朝着曹*身上狠狠地抽了过去。那曹*没有提防,被何进的马鞭直接抽中了自己的脸颊,顿时就浮现出了一条鲜红的鞭印,而曹*的双手也是因为吃痛而不得不松开了缰绳。
袁绍没有想到何进竟然说动手就动手,而且还是动手打的是曹*,脸上不由得闪过了一丝失望之色,也就没有在做劝说之事。
最新章节请到hxzhai. c om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