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被掳(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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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家嘴附近的山上,“煌海”的招牌在昏暗的夜色中暧昧地闪动着。

灯红酒绿的地方向来是寻欢作乐的人们放纵自己,醉生梦死之处。当然,也不乏来这里玩些简单的消遣的。后者是明面上的,前者却是少数人专属的暗地勾当。

自徐煜介绍了这地方,路一明和颜琰就成了这里的熟客。

路一明起身,准备打开门,颜琰的手却拦了过来。

他无可奈何地笑道:“我的小祖宗,你可真是个小管家婆。我不过去上个厕所,不会出什么事儿的。”俨然没有把颜琰的话放在心上。

他已向颜琰再叁说明,刘维没有那么丧心病狂,不会在这种公共场所不会直接杀人。所谓两人间的深仇大怨,早些年已有默契,对方不会对他造成性命威胁。

然则这宽慰听起来实在打击人,没起到半分打消顾虑的作用。但颜琰犟不过路一明,只能提醒他多多小心。

尽管罗灵晞没有详说二人恩怨,但按颜琰个人对这种势不两立、不共戴天的仇怨的揣度,高度防备十分必要。

小说电影里不是常有这样的情节吗?反派为了报复,利用舆论,抨击他的私德把他名声搞臭,或者是用犯罪证据,嫁祸给仇人。更有甚者,直接买凶杀人。

买凶杀人关乎生命危险,让人活得提心吊胆。至于构陷,则是通过伪造犯罪让人被关进监狱,被剥夺自由和尊严。如果不斩草除根,就会防不胜防。

莫要说颜琰神经兮兮,有被害妄想症。她今晚一直心乱如麻,预感着有危险发生,可谓提心吊胆。路一明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她不安的神经。

见路一明执意一个人出去,颜琰仍不放心,偷偷跟了上去。隔着二十米左右的距离,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行至拐角处,四个身着黑衣、纹着花臂的彪形大汉不知从何处倏地穿了出来,从路一明背后的方向围住了他。靠的最近的男的掏出一块毛巾,朝路一明的嘴上一捂,他即刻晕了过去,失去了意识。

要知道有一种俗称致幻剂、迷魂药之类的物品,能使人陷入昏迷之中。在一定意义上是它是某类精神药物,另一意义上或者可以称为毒.品。一旦受到药品影响,人体将会对外界的刺激毫无反应。

毫无防备的路一明就这样被堂而皇之地掳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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