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为田舍郎 第50节(1 / 2)
宋根生被李白灌得手脚乱刨,酒坛口堵住他的嘴,差点背过气去。
李白却仍不满意,灌酒的同时扭头朝顾青道:“你这位朋友不爽利,连饮酒都这般拖沓温吞,如此拘束之人,怎会作出中秋词那般惊才绝艳之词?”
顾青笑道:“人各有本性,有的人不喜饮酒,强求无益。”
李白若有所思,惋惜地叹气:“贤弟说得是,是我孟浪了。”
说完李白的兴致似乎消减了不少,放过了宋根生,独自灌了一口酒。
宋根生捂着脖子使劲咳嗽,脸孔涨得通红,表情除了痛苦还很懵逼。
究竟怎么回事?进门话都没说两句便莫名其妙被一个陌生人灌酒,这年头的陌生人都这么可怕吗?
宋根生不经意发现李白蒲团下的那柄褪色长剑,神情一滞,指了指幸灾乐祸的顾青,表示自己已记仇了,然后决定暂避锋芒。这个陌生人不知来路,先躲一躲再说。
来不及解释中秋词的作者问题,宋根生连告辞的话都没说,一边咳一边仓惶逃离。
顾青和李白哈哈大笑。
今夜,且放纵疏狂。
“太白兄会剑术?”顾青好奇地看着他佩戴的长剑。
李白拿起剑,道:“吾十五岁便精通剑术,还曾用此剑杀过盗匪强梁。”
顾青肃然起敬,接着一愣,搞不明白自己为何要肃然起敬,强梁他也杀过啊,过程有点辛苦而已。
李白又灌了一口酒,大声道:“与贤弟饮酒固然快哉,不过无乐无舞,岂不扫兴?不如看为兄舞剑,为贤弟寿!”
说着李白忽然身形暴起,瘦削的身子如利箭般倒飞出去,锵的一声,长剑出鞘,刃身在月夜下发出耀目的寒光。
身若惊鸿莺穿柳,剑似追魂不离人。
第九十二章 骊山行宫
第二天一早,顾青在头痛欲裂中醒来。
昨夜喝得大醉,顾青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也不记得何时醉倒。脑海里唯一残存的画面,是李白仗剑舞动,宛若游龙惊鸿,蹁跹飞舞,那柄雪白的剑刃,在光影旋动中吞吐着月光。
然后顾青便醉倒了。
醒来时发现自己睡在房里,身上还盖了被子,旁边传来呼噜声,顾青吓了一跳,扭头望去,李白正躺在他身边,不过他的身上没盖被子。
很奇怪,谁给自己盖了被子?李白应该不会如此细心吧?
两个男人同卧一床,虽说有点古人抵足而眠的风雅之意,顾青终究有些不自在,上下检查了一番,发现衣裳还在身上,尚算整齐,不动声色撩开下摆,嗯,贞操还在,放心了。
古代人的性取向有点迷,男风被士林文人谓为风雅之事,顾青很担心李白也有这毛病,毕竟以李白的才华和名士风范,简直是雅不可耐了。
起身下床,顾青觉得头疼得不行,像一支施工队在自己的脑子里用电钻打洞。
还好只是头疼。
顾青暗暗告诫自己,以后喝酒还是要注意酒量,喝到不省人事就太危险了,酒为淫媒,喝醉了什么事都干得出,万一不小心跟人那啥了,若对方是个女人还好,大不了咬咬牙自认吃亏,若对方是个男人,那可是奇耻大辱,自杀一百次都嫌不够。
下床第一件事,找水喝,喝大量的水。
咕噜灌了一肚子水,头疼似乎稍有缓解,顾青扭头看了看仍在呼呼大睡的李白,开始考虑要不要收拾两间屋子,多添几张床,感觉最近自己的朋友越来越多了,总不能每次都跟人家同睡一张床吧?
夜路走多难免遇到鬼,万一碰到一个对男风有兴趣的呢?
想到便去做。顾青出门找到了冯阿翁,让他派两个村民帮他收拾屋子,冯阿翁满口答应,然后将顾青拉到一旁,神秘兮兮地道:“跟你在一起的那位张怀玉姑娘……你们是否彼此有意?”
顾青一愣:“啥意思?”
冯阿翁露出“我什么都懂”的老司机表情:“莫遮掩了,你们常在一起,那位张姑娘对你颇为上心,人家一个姑娘无名无分的住在咱们村,总要给人家一个交代吧?看她对你也不错,昨夜老汉路过你家门前,恰好看见你喝醉了,张姑娘把你抬回了房,反倒是你家的那位客人,张姑娘就没那么客气了,倒拎着他拖死狗一样拖了进去,顺手扔在床上。看看人家对你的这份心意,看看人家这把子力气,娶回家做婆娘一定能生十个八个。”
“你要给我们说媒?”顾青愕然:“你哪只眼看出我和她有情意了?”
冯阿翁亦愕然:“你们若无意,为何每日相处一起?顾青,谈婚论嫁的年龄,你莫害羞,老汉与张姑娘也算相熟,你若果真对她有意,老汉愿居中保个媒,也算是为老汉来生积个功德。”
顾青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缓缓道:“冯阿翁,干活的时候当心些,只剩一条好腿了,要珍惜啊。”
……
长安临潼,骊山行宫。
骊山行宫距离长安城百里,是当今天子李隆基常来的行宫。每年几乎有一小半的时间,李隆基和杨贵妃都要在此度过,大概从每年的十月到次年的开春后,李隆基皆在此地休养。
故而后人有诗云“十月一日天子来,青绳御路无尘埃”,说的便是李隆基杨贵妃每年游幸骊山行宫的事。
骊山行宫最有名的,自然是华清池。
事实上天宝年间的华清池并不像后世那般寒酸,每年皇帝陛下都要游幸的行宫,还有那么著名的贵妃泡澡的典故,这个典故直到今日都被无数洗浴中心借鉴,无论正规还是不正规,统统都叫“贵妃浴”。
如此著名的地方,华清池怎么可能只是一个又小又狭窄的小浴池?后人看到的华清池景点,都是后来翻修的,真正原汁原味的华清池可奢华多了。
从李隆基开元登基那一年,骊山行宫便在扩建,与其说他喜欢骊山行宫的风景,还不如说他讨厌长安城的宫殿,因为那座城里发生了太多血淋淋的宫变,包括他自己,都是踩着无数的鲜血登上的皇位,住在长安兴庆宫久了,总能闻到一股血腥味。
骊山行宫宜春阁。
天子李隆基身着常服黄袍,披散着头发,像名士一般狂放不羁的造型,华丽鎏金的矮脚桌上摆满了果盘美酒,李隆基赤着双足,衣襟敞开,露出已见松弛的白净胸膛,漫不经心地看着殿内一群舞伎跳着胡旋舞。
李隆基六十五岁了,已经算是一位迟暮的老人。他的脸庞不复年轻时的朝气,目光里也不见当年诛除韦后集团时执剑上殿的锋芒锐气,年轻时的他,亲手开创了开元盛世,大唐的国力在他的治理下达到了一个前人无法企及的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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