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九章 动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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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秦意欢和一个单身独居的小姑娘挤了一晚上。

一是到了地方才发现,所谓情侣套房其实该叫“情q套房”,尺度略大,实在不合时宜。二是姑娘热情相邀,又说自己住着害怕,请她作伴,盛情难却。

这时候再回到这间屋子,一些太明显的装饰都被收起来,总算看起来是个正经住人的地方。

到了这个年纪,很少有人会再把爱情和肉欲分得清清楚楚。况且上官于行一个说相声的,从小耳濡目染,哪有什么不懂。

身体的适应能力远比心要好,欲也远比情来的及时。

在感情关系上,往往不主动的会失去,太主动的又不被珍惜,真不是谁都能经营得好的。

何况是异性之间。要一个习惯跟着心做决定的女人,去面对一个擅长拿下半身打头阵的男人,这本身就是很不公平的事情。

空气中弥漫着烟酒气味,一开始下意识想逃开,适应之后,就会迷恋上这种连呼吸都嘈杂的环境。

尤其对于渐渐习惯昼伏夜出的现代人类,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音乐声开到最大,震得人几乎耳聋。舞池中央,形形色色的男女随着乐声疯狂扭动着。

女人轻巧柔软的腰肢,男人肌肉结实的手臂,在摇曳的灯光里,勾勒出轻佻又暧昧的画面。

灯影错落迷眼,酒色财气壮胆。身材曼妙的年轻女孩,在朋友的怂恿下,开始向着独坐的男人搭讪。

——

上官于行酒喝的不多,小酌而已。秦意欢还跟着,他心里总得有个数,留着清醒的脑子好看顾她。

对于把这么个文气的小姑娘拐进酒吧这件事,他没什么负罪感。反倒是王浩宇调侃过两回,说他这是逼良为娼,毫无人性。毕竟秦意欢真是个正经读书的人。

平常活泼开朗,但绝不会撒泼,骨子里还是藏着端方。有书卷气,却又不至迂腐,思想前卫独立,同时又守文持正,颇有君子之风。

总之,和他们这帮没念过书的挺不一样。

关于男女之间的那档子事儿,古语里有个听起来极文雅的词,叫做“春风一度”。《聊斋》里写“春风一度,即别东西”,可见一ye情这东西,也是样传统。

只是秦意欢显然并不想传承这种非主流的民俗。从大理回来的那天起,就有什么东西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说继续做朋友是不大现实的,没有人会在床上交朋友。但是扪心自问,他也没有那么多喜欢。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中说: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

这话很自私,可此时此刻来看,是很现实的。他以为,一个人不应该因为一时的偏颇选择,而真的就付出一生去弥补,何况这并不算什么错误——他们是两厢情愿。

归根结底,怪自己优柔寡断,感情上的事做不到那么强硬果决。秦意欢那样憧憬的眼神看过来,眉眼弯弯、嘴角上扬的样子,总让人难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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