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章 魂魄(1 / 2)
吴大姨真的是老一辈人的观念。这一点和我妈倒是很像,钱这个东西,能省则省。一分一毫也不舍得多花。
母亲总说,钱是攒出来的。就是从嘴里,从牙缝里一分一分的往外抠。
我倒觉得是实则不然,没有挣钱本事的人,才需要一分一分的从牙缝里面省钱。那些赚大钱,成大事的。又有几个人会在乎块八毛。
为了几毛钱浪费自己的时间,时间就是生命,时间才是真正的价值所在。
根据我们国家的社会普查,月薪过万的人只占入全国总人口不到20%。这里面还要包括北上广深那些超一线城市。
其实我们的经济水平,月薪不足3000的,占了一大半的人口。
大多数的人,每天重复着机械式的工作,朝九晚五,长此以往。
自打我们从学校步入社会,渐渐的,我们的生活就可以一眼望得到头。
什么年少时的梦想,什么去看祖国的大好河山,什么站在人类的巅峰,什么我命由我不由天。
曾经的年少轻狂,都在社会中被现实打磨,被经济碾压。
我们曾经的豪情万丈,在无数次的柴米油盐中,被洗刷的一点不剩。
唉!人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活着?为了理想,为了自由。但最后,还不都是在为票子而打拼。
魏珍桃这些时日变了许多。
我第一次见到她时,他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女研究生,办公室写着大楼里的高级白领。他和自己的丈夫在我们饺子馆吃晚饭。
我记得尤其清楚的是,那天,魏珍桃穿了一身高档的西服套装。工装西服,工装裙,外面披着羊毛的呢子大衣。
这样的女人,在槟城还是很少见的。魏珍桃的模样并不是十分出挑,但是难能可贵的就是它自身的价值。
他的学识,他的修养,他的工作,他的气质。第一次见到魏珍桃,并觉得他是个有素质,有内涵的女人。他说话的声音并不大,可是中气十足,掷地有声。
现而今的魏珍桃,离我第一次见他过的还不如半个月。
今天,魏珍桃穿了一款长款的宝石蓝色羽绒服,羽绒服的衣袖上有些许油点。
魏珍桃没有化妆,眼角上还泛着她丈夫殴打她的淤青。
短短十几天的时间,他丢了工作。从一个办公室的高级女白领,变成了烧卖铺里的打下手的工人。
人的气质真的会随自己的地位改变而转变。
现在的魏珍桃,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主妇。
面容憔悴,眼神无光。为了块八毛斤斤计较着。他嘴上谈论的也不是学习和工作。不是对未来的畅想。而是要给自己的婆婆往医院里带去便盆和医用棉垫。
老话说的真好。女人的婚姻,就是她的第二次生命。
我突然间有些畏惧苏老爷子给的那张听话符。就那么一张小小的符纸,没有价值,只在上面用朱砂画了一个看不懂的符号。然后工工整整的折成三角形。
就这样一张微乎其微的黄纸,竟然能够让吴炯良像吃了迷药一般的,听自己母亲的话。
这张符纸,或许害了魏珍桃的一生。
忽的,莫小雅气喘吁吁地推开饺子馆的玻璃大门。
“我的天呀,真的是要冻死我了。小老弟,赶紧走吧,我已经叫好车。
你都不知道,现在大街上的出租车真难堵……看来还是需要自己买个代步工具。”
我连忙跟魏珍桃告别。
“嫂子,等这几天有空,我就去医院看吴大姨。
还劳烦你帮我向吴大姨带个好,让他保重身体,祝他早日康复。”
莫小雅推着我的轮椅往饺子馆门外走。
边走,还边在我的耳边小声嘀咕着。
“那女人是谁呀?看着还蛮眼熟的。”
“隔壁吴记烧麦铺家的儿媳妇。我昨天晚上不是跟你提起过嘛!就是那个高知的女研究生。”
莫小雅突然间张大了嘴巴。
“她就是那个被老公家暴的呀!啊……我看他脸上的伤还没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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