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割肉喝血(1 / 2)
文华堂
佟万哲对唐云宣的恶劣态度,直接选择了无视,除了忌惮这位唐二少的身世背景外,也是因为他早就对此习惯了。
唐云宣这个人性格非常古怪,年纪轻轻就好色如命,出生名门却不通世事,整日只知道扎在脂粉堆里醉生梦死。
但你说他是个难当大任的纨绔子弟吧,人家随随便便就写出了一本销量两万多的小说。
这个战绩,至今在京城众作者中,除了马晋,就只有官步靠着《薛仁贵》上部的积累才做到,而唐云宣只是个新人新书,可见其写作天赋。
要知道,杜山每日笔耕不辍,一年多的时间写书百万余字,但发售三本书,至今一本没有在京城销量过两万……
当初安逸他们就认为,要不是文华堂发售经验不足,拖了后腿,其销量还能更上一层。
如果唐云宣将《风流杨广》投稿到新华,凭借安逸他们日渐成熟的运作,可能会一举在京城发售三万本以上,算上云家那边,甚至能摸到五万的边。
唐云宣的古怪之处不止如此,他这个人性子有点人来疯,让人根本琢磨不透,这厮可能前一秒和你笑嘻嘻的称兄道弟,转瞬间就翻脸不认人,对你破口大骂,乃至大打出手。
别看现在唐云宣对佟万哲眼不是眼,鼻子不是鼻子的,一副颐指气使的纨绔模样,可要是唐云宣和佟万哲亲热的时候,他能搂着老佟喊亲叔。
对此,佟万哲也是习惯了,只要是唐云宣能给他赚钱,这些旁枝末节,老佟根本不放在心上。
……
“哈哈,是我疏忽了,等下次唐少来了,我定用鼎香楼上好的酒菜招待。”
佟万哲呵呵一笑,嘴上自责,然后还亲自给唐云宣斟了一杯酒。
唐云宣斜眼看了佟万哲一眼。大大咧咧吐出一块鸡骨头,满是油光的手随便拿起一块桌子上手帕,顺嘴一抹嘴上的油渍,丝毫没有豪门公子的形象。
唐云宣接过佟万哲递过来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然后舒舒服服的打了个酒嗝,俊秀的脸上带着邪笑。
“老佟,你知道本少爷最中意你哪点吗。”
“不知道,还请唐少明示。”
佟万哲淡淡笑道,又给唐云宣斟了一杯酒。
唐云宣嘴角勾起,抬手止住了佟万哲的斟酒。
“本少爷最中意你佟老板的,就是你的脾气,能忍。
说实话,能经受的住本少爷烂脾气的人不多,你老佟算一个,所以,本少爷才和你合作。”
佟万哲脸上一僵,转瞬恢复过来,哈哈一笑:“多谢唐少抬爱。”
心里却在不停吐槽,要不看你爹的面子,老子早大耳刮子抽你了………
………
佟万哲心里怎么想,唐云宣不知道,就算知道恐怕也不在意。
以他的性子和爱好,京城里得罪的人多了,光是在青楼里争风吃醋,就结下不止上百号仇家。
更别提当初挖墙脚,不知道有多少老实人,到现在都暗搓搓的想要他的命。
如果不是有个做禁军大统领的爹,以唐云宣作下来的孽,他早就横尸街头了……
从一开始,唐云宣就没把佟万哲当回事,如果不是老佟出的稿费高,唐云宣根本不和他搭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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