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慈悲剑其八(2 / 2)
凌迎瘦得能看见骨头的手腕毫不吃力地拎着程朝的衣角,将他扶稳,程朝虽然没多大感觉,但也能发现她力气大到不可思议,郁闷到一下午都没说多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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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夜晚来得早,程朝吃完晚饭就去沐浴,赤着脚走在地上,让房间里服侍的下人们全都离开。
他头发还是湿的,脚在地板上留了一串湿痕。大白汤圆心疼他,嘀嘀咕咕老妈子语气:“你快穿袜子啊,jiojio不冰吗?”
“有地暖啦,温度很舒服的。”程朝解释。他又娇气又懒,怎么可能会自己为难自己。
待他坐到书桌前捧起不可描述的书籍,就听到外面通报程时来了。
他错愕于程时来得这么早,慌里慌张披上刚才懒得穿的外袍,松松垮垮系上腰带,在大白汤圆的提醒下将不可描述的书籍换成了正经的书。
书桌前面就是窗户,程朝推开窗户,装作很惊喜地喊了一声“哥哥!”
程时踏着积雪走来,身后是帮忙打伞的小厮,离房门还有一段距离。他抬眼与程朝对视,也没做出什么类似于欣慰的慈祥班主任的表情,冷静地颔首,“关窗户,仔细外面的风雪。”
程朝合上了窗户,又推开,“哥哥,你把外面挂着的那只臭鸟一起带进来。”
今天下午他逗鸟儿玩的时候,将鸟从外院带到自己的院子里。方才他沉迷于书本,院子里专门服侍这鸟儿的人也忘记了。现在外面这么冷,若是待上一夜,这娇贵的鸟儿会冻死的。
程朝端庄坐下,才想起自己还没有穿袜子,但已经来不及了。程时手提鸟笼,裹挟着一身冰凉的风雪走了进来。
他解下披风悬挂起来,等自己衣服的温度逐渐与室温接近,不是方才那般往下滴着水的冰凉,才向程朝走去。
黄鸟被程朝逗了一下午,虽然在大白汤圆看来是对它极其荣幸的事情,但这不知事的黄毛臭鸟一见到程朝就唧唧叫起来。
“它在说什么?”程朝问大白汤圆。
经历过万千世界,通晓一切语言的大白汤圆酸溜溜地翻译:“哇哇哇又是这个好讨厌的人类,为什么我会忍不住想靠近他啊可恶!”
程时的手放在鸟笼的小门上,本想将门打开的,看见黄鸟见了程朝这么激动后,就把门关得更紧了。
他将鸟笼放在一旁的地上,垂眸看程朝手里捧的书,“你怎么突然看起了兵书?”
程朝是随便拿的,经程时提醒才发现自己拿的是看不懂的兵书,连忙又塞回去:“想了解哥哥平时看的什么书。”
这话一听就知道是瞎话,程时没信,但不妨碍他因为程朝的话,唇角微微勾起,“不懂的可以来问我。”
他笑起来的时候,黑沉沉的眼眸里落了几颗星星。只见过他笑的人,可能会以为程时是一个很温柔的人,能烫化窗外风雪,覆盖青山的春意。
程时合上窗户,捏了捏程朝的袖子,掂量了一下厚度:“穿得这么少?”
“不少了,还热着呢。”他意识到程时没有椅子坐,连忙将位置让出来,自己坐到书桌上。
书桌上立着纱灯,程朝有点怕衣服被烧着,往边上挪了挪,乖乖巧巧地跟程时说话:“你坐。”
书桌矮,他的脚尖能勉强挨到青石地板上,腿笼罩在纱灯照不到的阴影里,显得又细又长。程时忽然握着他的脚踝放到自己腿上,指着突出的踝骨。
那一处肌肤雪白得近乎半透明,清晰看着皮肉下面的青色血管,踝骨凸起,精致到骨头缝。
踝骨旁边的肌肤,有一小块淤青。
这是程朝早上走密道时撞到的,不是特别疼,也就是逼得他眼睛里流出半滴眼泪的疼度,随着时间的流逝,疼度消减了大半,如果不被碰到的话就不会疼。只是他皮肤太白,所以到现在还能看见。
不丑,是能满足一些特殊癖/好的好看。
“疼吗?”程时问。
“痒……”比起痒,更多的还是羞耻。
程朝咽了咽口水,说。
因为程时此刻低着头,露出光洁的额头,眼睫毛垂下好看的弧度,认真地注视程朝脚踝上的淤青。纵使程朝一个性取向正常的男人,也忍不住想到刚刚在xx书籍上看到的内容。
现在坊间流行的xx书籍,貌似就很流行握脚踝梗。
程时忽然用指腹碰了一下那处淤青,痒得程朝蜷缩起脚趾,险些踢到程时的那个地方。
“别动。”程时低声说。
程朝吓得额头上冒出一滴冷汗,庆幸于对方及时握住自己的脚踝。他想收回脚,又不好直说,便微微弯下腰,“哥哥,我疼。”
程时的声音有点哑,“揉开就不疼了。”
他找了药酒来,涂在指尖,用掌心托住程朝的脚后跟,轻轻揉动脚踝上的淤青。
程朝的脚后跟都比程时的掌心要细嫩,他清晰感觉到程时掌心处还有磨人的老茧,这是多年练武留下来的。淤青被揉动的疼痛不重却难以忽视,他腰弯得更低,几乎是靠在程时肩膀下,眼睫毛上沾着几滴泪水。
他咬着唇,克制着没发出声音,努力挺直背,想要看清程时此刻的表情,但泪水模糊了视野。
模糊的视野里,程时的脸,似乎与另一张脸,隐隐重合在一起。
程朝想的是,自己以前,掌心会不会也有这么多茧,否则在残缺的记忆里,是怎么使出惊才绝艳的剑招的。
度假世界结束后获得的记忆零零碎碎,其中有一块是关于他少年时。
掐头去尾的模糊记忆里,他似乎参加了一场试剑大赛,带着一把没有剑鞘的剑,用布条缠住剑锋,直到大赛结束,也未取下布条,却拿了当之无愧的第一名。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明明是所有人捧在掌心里长大的娇气贵公子,长了一张天下第一的脸,却有惊人天赋,使出的天下第一的剑招。
细细想来,程时今年二十多岁,十九岁时因亲手割下匈奴脑袋成名。而程朝是在十五岁时,以一把无人能敌的剑闻名天下的,如此对比起来,还是程朝要厉害一些。
程朝心想:不愧是我。
如果有旁人在场,知晓程朝的内心想法,肯定要骂一声不愧是直男——在这么暧昧至极的氛围里,心里惦记的却是自己的剑。
药酒涂抹上去后,程时亲手给程朝套上袜子,程朝配合着翘起脚给他穿,向程时解释:“顾锦时不是我杀的。”
“我知道,你没这胆子。”程时说。
程朝:“……”
聊天失败。
他很想告诉自己的这个便宜哥哥,自己已经不是第一个世界里刚刚上班的反派系统工作者了,他现在已经是一个无情又冷酷的狠人了,手上沾染了很多鲜血的那种。
整理好语言,程朝将昨天晚上的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程时,包括楚离绍给了自己一把匕首的事情。
程时目光沉沉,“离折剑远一点。”
程朝:“你认识他吗?”
“他……据说是皇上留给顾锦时的后路,”程时试图找出一个贴切的形容词,最终发现没有什么好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他最后八个字说得莫名其妙,程朝隐约猜到程时在暗示自己折剑不是正常人,连忙点了点头。
“哥哥,折剑一把火烧了东宫后,也没有给我制造什么烧焦后的尸体之类的东西,你们怎么知道我死了的?”
程时捏紧程朝的袖子,“别说这个死字。”
程朝心想便宜哥哥还挺在口头上的迷信的,就配合着换了一个措辞,“你们怎么知道我出了意外呢?”
“皇上带我去东宫看了一眼,烧焦的废墟下,没有你和顾锦时的身影,”程时道,“在你出现之前,我以为是顾锦时将你带走了。”
“怎么可能?”程朝错愕地问。
程朝是亲眼看着折剑杀死了顾锦时,又亲眼看到顾锦时死得透透的,大火蔓延东宫,他的尸体怎么可能会消失?
大白汤圆让程朝往好的方向想,可能顾锦时的尸体被烧成灰了。
这里是普通的古代架空位面,出现折剑一个非人类就够了,总不可能顾锦时会死而复生吧?
“人死如灯灭,永生与复活只会是无稽之谈,别怕。”程时安抚性地碰了碰程朝的膝盖。
程朝眨了眨睫毛,想说些什么,最后一个字也没说。
大白汤圆也在脑海里宽慰他:“放心啦,阮楚白就是顾锦时,既然他不识好歹非要复活的话,你也别给他留面子了,到时候你想怎么对付他,就怎么对付他。”
程朝叹了口气,回答它:“我怕无法复活阮楚白。”
他冥冥之中有一种预感,只要阮楚白复生,他的一切谜团,以及潜藏在心底连自己都不知道的心愿,也有可能实现。
程朝抬起头,问程时:“哥哥,假如,我说假如。有个人叫王二,王二生了重病,失去了记忆,找不到过往关于自己的一切。他改名叫张三,并且拥有了一段,新的,还算幸福的生活。这时,王二的故人遇见了他,故人是否应该帮助王二恢复记忆?如果王二恢复了记忆,那么他就无法再做张三,新的生活也会消失,他会回归以前的生活。”
他这个问题问得绕口,也不指望程时能仔细回答自己,却见程时蹙着眉头沉思起来。
“哥哥?”
程时答道:“如果我是王二的话,我宁愿失去新的幸福生活,也要恢复记忆。我不喜欢被隐瞒。”
程朝没料想到程时的答案会是这个,笑了一下:“好。”
程时看着他笑,自己的唇角也微微弯了起来,在心里补充没有说出来的话:如果只在新的生活里能遇见你,那么被永远隐瞒,我也没关系。
不过说起“隐瞒”这个词,程朝略微有些心虚,笑得更甜了一点,毕竟自己之前一直在骗程时,顾锦时强迫了自己。
他又问:“那个,哥哥,你没有怀疑过是我杀了顾锦时吗?毕竟最有可能下手的人是我。”
“就算下手的人是你,我只会愧疚于我杀不了顾锦时,让你手上沾了血,”程时恳切地说,“抱歉,之前拖着不杀他是因为棘手麻烦,只做了暗杀他的计划,还没有开始实施。”
程朝:“不需要的,哎,哥哥,我其实没多放在心上的。”
“他让你难过了,你也不想他活着,”程时说,“不过我也让你难过过,你有什么想要的吗?”
程朝动弹了一下手指,从嗓子里挤出声音来:“如果我想要皇位呢?”
“给你。”程时没有犹豫半秒,直接回答。
夜已经深了,程时起身准备离开,忽然被程朝喊住。
程朝踮起脚,抱住了他。
程时一直冷淡的表情终于出现了一丝裂痕,震惊地看着程朝,似乎很不解对方会突然抱住自己。
以两人的身高差距,程朝踮起脚就能将唇触碰到程时的耳朵边,他口中呼出的热气擦过程时的耳垂,脸颊难免在说话过程中蹭了蹭程时的侧脸。
“哥哥,对不起,我不想要皇位了。”程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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