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1 / 2)
采薇听了,也是气得不行,这都是做爹的,怎的这有的爹就这般的让人恨不能骂上两声呢?她父亲从来都是极尊重她母亲的,两人十几年来一直相敬如宾,别说妾室小星之流的,便是连个通房侍姬都没有。她两位兄长和母亲故去后,父亲既不曾续弦,也不曾再纳个妾室来生子,总是说有她这个女儿就足够了。
可自己这位四舅舅呢,不但宠妾灭妻,竟然还为着偏宠妾室把自己的嫡出女儿反不当亲闺女看,实在是令人齿冷。
宜芝哭了一场,恨声道:“我知道这必定又是柳氏那个贱人想出的主意,只可恨我那好爹爹总是对她言听计从,拿出孝道来压我,连文契都准备好了,单等我去签名画押。我一看无法,只得故意打翻了茶碗,顺手把帕子也丢到地上,借着捡帕子的时候,故意握住块碎瓷片往手指上一划……,这才暂逃过了这一回。只怕等我手上的伤一好,老爷又要逼我去签字画押。好妹妹,你是个聪慧有主意的,上一回我继母的事儿多亏了你,这一回你好歹想个法子帮我一帮,我一辈子记得你的好!”
采薇忙道:“姐姐别急,咱们好生商量商量,定是能想出个法子来的。”
可话虽如此说,此事却着实有些不大好料理,四太太对上四老爷,虽说是夫为妻纲,可又有云:“妻者,齐也”,到底还能抗争一二。可宜芝对上她亲爹,四老爷只要搬出一个“孝”字,她就不能不从,不然便是忤逆不孝。
两个人加上杜嬷嬷一起,直商量到半夜也没商量出个好法子来。去求太夫人做主虽说是个办法,可一来宜芝不愿祖母又动气,二来她爹逼她立誓不能将此事告诉她祖母知道,虽然她爹不慈,她却做不到言而无信。
商量到最后,眼见没什么好法子,宜芝不由恨道:“若是实在没法了,等老爷再逼我,大不了我就一头撞死在他面前!正好也不用再去嫁给那什么左相公子了!”
唬得采薇忙道:“姐姐快别这样想,你若真就这样一头撞死了,难道你娘留给你的嫁妆就能守得住不成?不过是使亲者痛仇者快罢了!咱们还能再拖上两三天,说不定这两日里便能想出个主意来呢!姐姐也别心急,今儿天晚了,姐姐先好生睡上一觉,明儿咱们再想办法。”
☆、第二十五回
第二日一早,采薇起来,先去看了宜芝,见她眼下两团青色,显是昨夜并没有睡好。不由道:“姐姐昨晚几时才睡?若是祖母见了定要问起的。”
宜芝勉强笑道:“不妨事,我多上些米分也就遮掩过去了。”一边又从米分盒里倒了些香米分往眼下搽,一边问她:“似乎从不见妹妹用这些东西?”
采薇轻摇竹扇笑道:“我从来不爱用这些米分啊胭脂的,总觉得怪腻的,只在冬日里用些面脂口脂润一润。”
宜芝向她脸上一瞧,笑道:“瞧你这张小脸真真是肤如凝脂一般,莹□□润,哪里还要用那些东西,倒反污了去了。”
采薇一面替她簪上枚发钗,一面笑道:“回头我告诉姐姐一套调养的法子,管保你也和我一样。”
原来从她兄长母亲去世后,她父亲便开始看起了医书,父女两个都照着《黄帝内经》的养生之法起居饮食,只可惜她父亲之前为官时太过辛苦,劳损太过,注重调养之后虽多延了几年,到底还是早早去了。其实这套调养的法子里最要紧的便是饮食之道,如今她寄居在这府里,于饮食上自然不能再做到同家中时一样,故她的气色已不如在眉州时好了。
一时宜芝上好了妆,二人去上房给太夫人请安,罗太夫人见了宜芝的手少不得要问上几句,宜芝只说是做女红时不小心被剪刀给划破的,惹得老太太数落了她好一顿。
采薇在旁听着,心中忽然有些羡慕宜芝,因为她知道若是她的手划伤了,外祖母最多不过是问一声也就罢了,才不会这样不停的念叨。
她二人陪着老太太用过了饭,便见宜铴、宜芬兄妹俩从后头出来,也来给太夫人请安。
赵宜铴在地上叩了个头,起来后也不用太夫人招呼他便凑到太夫人身旁,笑嘻嘻地道:“祖母昨儿睡得可好,孙儿昨晚上还梦见祖母了呢,梦里头祖母赏了孙儿一堆好吃的,不想孙儿还没吃完呢,就被嬷嬷喊起来了。”
一席话逗得太夫人嘴角高高弯起,在他额头上敲了一记,“多大个孩子了,还跟个馋嘴猫儿一样,梦里头都只想着吃!”一面将他拉到怀里细问起他的功课。
采薇在一边瞧着这祖孙和乐图,心中暗道:“想不到这位表兄竟会如此讨外祖母的欢心?若说因他是个哥儿,他那妹子似也得了外祖母几分喜欢,可见不独他们是二舅舅的孩子。也不知那胡姨娘是如何生养他们的,这兄妹俩竟都是一张小嘴跟抹了蜜似的,最会说些讨喜的话。”
一时其他的几位少爷小姐也都来上房请安,只二姑娘宜芳病了没来,太夫人随意问了他们几句,便打发几位哥儿都去学堂念书去了。
自打宜蕙一进来,宜芬就凑到她跟前叫姐姐,不是问她昨儿睡得可好,就是夸她今儿气色好,东拉西扯的想跟她搭话说。宜蕙应付了几句,便向宜芝道:“大姐姐的手怎么伤到了?”又见宜芝神情有些憔悴,眉间隐有忧色,似是有什么心事,便想拉她出去散散心,便说:“昨儿下了一夜的雨,这会子也没出太阳,咱们不如趁着凉快到花园子里头看荷花去,可好不好?”
宜芝此时哪里还有心情去看什么荷花,便摇了摇头,“我昨儿晚上没睡好,想回去再歪一会子,你们去罢。”
不想宜芬忙道:“我陪三姐姐去可好?”不待宜蕙答她,她便跑到太夫人身边笑道:“祖母,三姐姐要带我去花园子里看荷花,我还从没去过咱们府上的花园呢!孙女定选那最好看的花儿采了回来孝敬祖母。”
太夫人看了一眼宜蕙,微微点头笑道:“姐妹们就要如此和睦才好,你们去罢!”
太夫人这一发话,宜蕙便是想推拒也是不成的了,她不愿和这个异母妹妹多呆,却又不敢违拗祖母的意思,只得看向采薇,“薇妹妹也一道去吧?”
采薇本想回去陪着宜芝的,但见她递过来那样一个求救般的眼神,可怜巴巴的,实在是让人拒绝不得,也知她为何要喊上自己,便笑着点了点头。
这边宜芬也已经把宜菲招呼上了,家中这几位小姐,四姑娘赵宜芬最喜欢去亲近的,除了她嫡姐外,就数同和她是庶出的五姑娘赵宜菲了。
宜菲倒也乐得有这么一位堂姐在她面前献殷勤。这位堂姐没来的时候,府里这么多姐妹,只她一个是庶出,不知受多少暗气,现在可算有个身份比她要低的姐妹了。
于是姐妹四人便各带了个丫鬟一起往后花园的荷池行去,沿着那几曲廊桥行到池中的一处小亭子里,水面上阵阵凉风吹来,好不惬意。
那池中荷花生得极是繁密,就连廊桥两旁和亭周都挨挨擦擦的挤满了荷花荷叶,几个姑娘一边闲聊,一边细看那池中荷花,都想选一枝采回去插在瓶子里赏玩。
宜菲见采薇缓步走向一处廊桥曲折处,又见那里一枝米分色荷花开得正好,便忙快步跟了上去,抢在采薇之前先用竹剪将那花剪断,抢到了手中,还冲着采薇得意一笑。
原来这宜菲心中对她这位表姐不忿已久,一是因为采薇先前在这府里住的那一年,太得优待,府里的老爷太太们个个都当她宝贝一样,疼宠的不行,不就是因为她有个当大官的爹吗?
如今她的大官爹死了,成了个没亲没靠的投奔过来,而自己的亲爹却是超品的伯爵,想想就让她觉得解气。每回见了周采薇,便总想在言语上压她一头,显一显自己的得意,偏偏那丫头牙尖嘴利,让她讨不到半分便宜。
更让宜菲嫉恨的是,她虽是庶出,可若单论美貌,她却是这几个姐妹里生得最好的那一个,可每每到了周采薇面前,却总能让她生出自惭形秽之感,几年前是这样,几年后还是这样。
明明她也不是什么绝色的美人儿,偏她言谈笑语,动静举止之间另有一种别样之美,虽然难描难画,她却知道这样一种美正是她所没有的,且这辈子恐怕她都不会有,因此心中便更是看周采薇不顺眼。
采薇哪知道她心里这些小心思,她的心思本就不在这上面,还在惦记着宜芝的事,不过随意走到一簇荷叶旁,漫不经心的伸出手去,就见一双手忽然抢到她面前,“喀嚓”一声,剪走了那枝花,跟着就听到宜菲略带挑衅的道:“虽然姐姐也看中了这枝花,不过却是我先得了,姐姐总不会怪我吧?”
这等微不足道的小事,采薇自然懒得同她计较,正要随意说一句走开时,忽然心念一动,笑道:“谁先采了这花到手,自然这花便是谁的了,我又怎么会怪妹妹呢?”
她说了这话,便走开几步,悄声对跟着她来的甘橘道:“快去把芝姐姐请过来,就说我想到好法子了,再跟香橙说让她落后一步去请了四太太过来。”
宜菲抢了采薇看中的荷花,心中正自得意,又左挑右选了好一会,见不远处另一朵白荷开得也极美,便想采了回去给她姨娘摆在房里,不想她正要动手去剪那花时,却被人抢了个先,先将那花给剪走了。
恼得宜菲抬头一看,顿时就更怒了,原来抢了她荷花的不是别人,正是刚被她压下一头的周采薇,偏这丫头还笑吟吟的把她先前那句话原样奉还,“虽然妹妹也看中了这枝花,不过却是我先得了,妹妹总不会怪我吧?”
这还能忍?!
先前宜菲因她爹在这府里是个最不得意的,她又是唯一庶出的小姐,虽在伯府里没什么地位,但在他们四房的院子里,那却是个厉害的,连四太太都得让着她五分,和她哥哥两个向来是窝里横、嚣张惯了的。如今更是自恃是伯爵之女,连一众家里的姐妹们她都没放在眼里,更何况是周采薇这样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
当下宜菲怒容满面的道:“谁说我不怪?我偏要怪你,周姐姐就是这样爱护妹妹们的,竟这般以大欺小,抢我的花儿?”
却见周采薇一边把玩着手里的白荷,一连笑眯眯道:“原来妹妹倒也知道我大你小,我为长你为幼,那‘孔融让梨’的故事难道妹妹忘了不成?先前我已让了一枝给妹妹,这一枝就当是妹妹回让我这表姐罢了!”
这一番话落到宜菲耳朵里,险些没将她肺给气炸了,她最讨厌这表姐整日里一副高贵样儿。尤其是这会子爹娘兄弟都死光了,就剩她孤零零一个投奔过来,非但不见她畏缩恓惶,夹起尾巴做人,竟然仍是和从前一样,依旧气定神闲一副悠哉游哉的样子,让她看了就火大。这哪是个寄人篱下的孤女该有的样子,莫非还当她是个千金大小姐呢?
这赵宜菲今年不过是个十一岁的小姑娘,平素又是养在柳姨娘跟前,难免有些地方失了规矩教养。因此上她这一气,说出来的话就很有些口不择言、不顾礼数,“我叫你一声表姐不过是抬举你罢了,我父亲现是超品伯爵,我可是伯爵之女,你倒是个几品官家的小姐?不过是个无依无靠投奔了来的穷亲戚,现指着我父亲才能吃上口饭,倒跟我面前充起姐姐来了,还敢抢我的东西?还不快把那枝花给我还回来,不然我让父亲撵了你出去,看你往哪里去?”
最新章节请到hxzhai. c om免费观看 ↑返回顶部↑